2020版车险更优秀了,自燃、被盗抢、发动机进水等都可以赔

幻竹看商业 2024-03-25 07:10:10

图片来之网络

最近,发生了两件大事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其一,医疗险门诊也能报销了;其二,机动车商业险条款2020版征求意见稿的发布。

今天,抽空来聊聊新车险有哪些变化,是对车主更有利了,还是对保险公司更加有利?

2020版车险条款与2014版条款的异同

截图来之保险行业协会官网

目前,我们使用的是2014年版的车险条款,采用的是4+11的结构,4个主险,11个附加险。

2020版车险条款,将采用的是3+11的结构,3个主险,11个附加险。具体对比详见下表:

图片自制

从对比图表看,全车盗抢险在2020版中没有了,也没有出现在附加险中,而是把全车盗抢的责任直接放到了机动车损失险中。

11个附加险仅有5个相同,分别为: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车上货物责任险、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

有2个附加险貌似相同,但保障责任却正好相反,简单讲,2014版车险是做加法,买了就赔,2020版是做减法,买了不赔,不买就赔。

比如,2014版车险,只有买了不计免赔条款,保险公司才能100%承担赔偿,而2014版车险,如果买了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那么就不能100%赔,不买才是100%赔偿。

再比如,2014版车险,只有买了发动机涉水损失险,水浸车的发动机维修费才有得赔,但2020版车险,如果买了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那么发动机维修费就不能赔,没买反而能赔。

其中有4个完全不同的险种,2014版中的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在2020版车险中属于车损险赔偿范围,指定修理厂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直接废除了。

2020版车险新增了车轮单独损失险、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总体看,2020版车险保障更加全面些,且加大了用车增值服务的力度。

机动车损失险保障范围更优了

截图来之保险条款

从保险责任看,把全车盗抢纳入了机动车损失险的范围,施救费另算,不放在保额范围内,比2014版车险有了很大的进步。

从免责条款看,也比2014版更加的宽松,其中部分免责条款剔除掉了,之前不能赔的现在都可以赔。

1、地震及其次生灾害;2、行驶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3、政府征用期间发生的事故;4、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自燃、不明原因火灾;5、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并检验合格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6、玻璃单独破碎7、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

以上这7条,在2014版车险条款中都属于机动车损失险的免责范围,2020版车险统统都可以赔偿。

在以往的理赔争议中,如下几点争议确实经常发生。

1、暴雨或台风天水浸车比较多,如果没有买发动机涉水损失险,那么发动机损坏部分是不赔的。2、如果没有买玻璃单独破碎险,那么前档、后档、车窗玻璃的单独损坏也不赔。3、在高温干燥天气长时间驾驶,老旧汽车自燃事故时有发生,没买自燃损失险就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这些争议在2020版条款中将都不复存在。

人伤案件中,社保外治疗费用的争议也有了解决办法

目前,在涉及第三方的人伤案件中,比如伤者治疗了20000元,也提供了病例、医疗发票等材料,但保险公司却不能100%的赔偿,通常要扣15%左右,这部分费用要责任方司机承担,理由是,有些药品或材料不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

这时,被保人肯定不干了,心想,我都买了不计免赔特约条款,为啥还要我出钱,保险公司不是坑人吗?

保险公司也觉得有冤无处诉,第三者保险的免责条款中明确规定了不赔。

(五)超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同类医疗费用标准的费用部分;

但这种不可调和的矛盾双方始终找不到一个解决的办法,通常是被保人妥协或上诉解决。

假如金额小,被保人内心虽然很不情愿,但不想麻烦,只能接受,但如果金额大,就要上诉至法院,让法官来定夺。

2020年车险条款增加了一个附加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给了被保人选择的权利。

如果买了这个附加险,那么保险公司就乖乖地100%掏钱赔,如果没买,那也只能怪自己没多花点钱。

虽然靠多交点钱来解决这样的争议,但至少可以让类似争议变得更少。

三木小结

综上,三木认为,2020版车险条款有了很大的进步,不仅体现在免责更少了,保障范围更广了,且在施救、汽车检测、送检、酒后代驾等增值服务上也下了功夫。

目前,新条款还在征求意见阶段,大家可以登录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下载条款,也可以积极发表自己的观点。

【作者寄语】我是一名有10年以上保险从业经验的保险经纪人,如果喜欢我的创作,欢迎关注我!想咨询买保险或问理赔,也可以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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