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是不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什么误解

骑虎难下的左轮君 2019-12-03 10:32:02

前面网易暴力裁员的事件余波未平,这边关于华为的“大瓜”又冒了出来。这几天都被一个华为前员工李洪元离职了,说是在华为工作12年的前员工李洪元离职后,被华为举报敲诈勒索,在公安局整整羁押了251天,后因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这个事件已经有机智的网友总结为“工作996,离职251”。

对此事,华为最新的回应是:“华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向司法机关举报。我们尊重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决定。如果李洪元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华为。这也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其实这份公告也可以算是意料之中吧,毕竟是华为先举报李先生涉嫌敲诈,然后才有后续的一系列事件,所以除非有非常准确的证据,华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道歉的。如果道歉了,那岂不是成了诬告?

但是,我还是想说,华为作为一个十几万员工的大公司,一个被国家、社会和大众寄予厚望的民族企业,这个公告恐怕要大失民望了。而且对于最后一句,“这也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我实在是无法认同。

1.法律能够“确保形式平等”,但大众“呼唤实质平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是写在我们国家最高法律,也就是神圣的《宪法》里面的,这也体现了法律的精神。进入现代社会,过去封建时代帝王统治、官商勾结欺压百姓的时代早已经一去不复返。大家生活在新时代都在盼望什么?盼望着更加美好的生活,和更加平等地生活。所以法律赋予了大家基本上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但是由于实践操作的问题,不可避免地无法实现真正的“实质平等”,而且所谓的“实质平等”的确在实践中无法拿捏。所以法律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障每个人“形式平等”,比如说大家都有诉讼的权利、申请仲裁的权利,所有人不论多有钱多有社会地位,也需要服从法院的审判,没有人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

尽管如此,不可否认,在社会现实中依然有所谓的强者和弱者之分,有的人资源多,有的人资源少。最简单的例子,许多普通人在涉及到诉讼面前,并不是有很多时间和知识对某些法律法规了解的很清楚,并不是有精力去搜集证据应对诉讼,甚至有些人连律师都请不起需要法律援助。所以在形式平等面前,我们还有社会舆论,还有民意监督来尽可能的实现实质平等。

那我们希望看到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实质平等呢?很简单,那就是所谓的强者承担更多的责任,让所谓的弱者获得更多的照顾。这中间有些精神已经在法律中得到了足够多的体现了,比如《劳动法》就规定了许多对劳动者有利的保护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许多对消费者有利的条款,《合同法》对于提供“制式合同”(也就是大公司固定合同)的一方在缺乏通常解释和行业惯例等一些情况下要作出有利于另一方的解释等等。这些都体现了对弱者的照顾。

2.为什么一个强者去要求一个弱者做到“形式平等”?

不得不说,要是换一般人离职可能早就被“有心”的公司给弄跨了。据某些人网络爆料,李先生还真是挺厉害的,又是各种录音又是到处备份,在电脑被收走的情况下,在新公司电脑上存了一份备份录音,才能够“证明自己”的清白。

但是抛开这些,华为的行为还是“不厚道”,且不说现在有哪些关于录音、转账记录留言等一系列证据,光是华为在整件事情处理上蛮横的态度就让人感到欠妥。华为作为世界500强中的大企业,拿出各种各样的手段来“对付”一个普通离职员工,这种做法实在是难以让人信服。

因为员工就是一个普通人,你让一个普通人顶着工作生活的压力,支付高昂的律师费用,花很多很多时间跟华为打官司吗?然后再应付华为不知道多少人的专业法务团队?一个劳动法规定的明明白白的离职补偿,一个大企业需要跟离职员工“对簿公堂”?

要知道李先生工作了12年,也只拿了30万的离职补偿而已。加上这次判决给出的国家补偿,也就40多万而已。这40多万真的就能弥补他这251天的创伤吗?我觉得恐怕要打一个问号。所以华为这次拿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欢迎李先生起诉,明摆着就是一副有的是时间、有的是钱、有的是资源的态度,想要“奉陪到底”。如果是李先生作为一个弱势方表示“奉陪到底”,我相信大家肯定会积极支持。可问题是华为你一个强者,要求一个弱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真的没问题吗?

3.一个企业走向伟大,还需要多担一点社会责任

时至今日,企业就是为了盈利这种观点早已经过时了。现在所有人都知道企业需要履行社会责任,为国家、经济、社会、法治、民生和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我相信,在世界经济如此复杂的今天,我们国家有华为这样的科技创新企业,是我们的幸运,也是我们国家未来的希望。但是华为能走到今天,也是得益于国家政府产业引导和政策帮助,依靠社会大众的爱国情怀,依托于华为每一个员工辛勤的劳动付出,共同换来的。要知道上个月(11月17日)社科院发布的《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2019)》里面,华为履行社会责任还排在民营企业第10名,非常的靠前。

所以我们大部分人都对华为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也希望华为能够成为一个履行好社会责任的“负责任大企业”,这里面就包括对员工的社会责任。我作为一个外人,今天也无意评价996制度,但是最起码需要践行法治精神,把员工应该享受的权利给员工,把事实真相公诸于众。只有真正把社会责任履行好,才称得上一个“伟大”的企业。

扯了这么多,我还是希望华为想想你们的做法到底是不是真的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也相信法律能给所有人一个公正公平的判决,给我们一个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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