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意外烧伤,保险公司说理赔资料不齐迟迟不赔,怎么办?

幻竹看商业 2024-03-25 07:10:20

引言:

理赔资料不齐,保险公司迟迟不下理赔结论,既不说要赔,也不下拒赔通知书,案件一直拖在那里。这类案件真不少,多数情况是被保人无法按照要求不齐理赔材料。今天这起意外险赔案就是这种情况。

真实案例

河南傅先生在一家工程机械厂上班,2018年8月13日,工作中不慎被烧伤,在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56天,共计支付医疗费用40,531.67元。

所在公司在当地太平洋保险给员工购买了团体意外险,保险合同约定:意外残疾保险金每人最高50,000元,医疗保险给付比例为80%、最高保险金为10,000元,住院补贴每天40元。

于是傅先生委托公司向太平洋保险申请理赔,医疗保险金10,000元、住院补贴保险金2,240元,共计12,240元。

但保险公司却以未提供公安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为由,既不支付保险金也不出拒赔通知。

无奈之下,傅先生只好向法院起诉,法院最终判傅先生胜诉。

案情分析

理赔资料不全引起的理赔纠纷,案件应该很真实且也属于理赔范围,赔款仅1万多元,站在保险公司角度讲,属于小案件,本应从简从快处理,但最终确闹上了法庭。

是理赔人员故意刁难还是条款约定?让我们找一款意外险条款看看:

意外险条款

从保险金申请条款看,确实约定了要提供事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比如交通事故,要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比如火灾事故,要提供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证明;

本案傅先生是工作中不慎烧伤,保险公司觉得应该提供公安相关部门的证明,以证明这起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等信息,从而佐证事故属于保险责任。

理赔员在处理每个赔案的时候,是非常程序化、规范化,有点类似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一旦材料不全就是不给办理。

其实,政府相关证明也是很容易开出来的,关键是要及时报案,并把办理赔事情告诉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一般不会为难,也愿意开出证明。

往往开不出证明的情况多发生在没有及时报案,政府开证明也是要了解实情的,任意开证明就是不负责,谁也不愿意背锅。

而最终法院的判决依据是:太平洋保险在保险期限内,对于合同约定的发生的意外伤害所产生的财产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保险金责任,被告所称未提供意外事故证明,并非保险合同的免赔事由。

从法官角度理解,证明事故真实且发生在保险期间内,意外事故证明并非唯一条件,可以有其他佐证来证明。

虽然判决书没那么严谨(把人身伤害写成了财产损失),但有效性很强大,保险公司只能乖乖赔钱。

意外险理赔怎么做?

傅先生最终是拿到了赔款,但也耗时耗力,并非最佳选择。

如果傅先生及时报案,且询问了具体的理赔手续,那么就可以到当地政府开个证明就没有后续的纠纷了。

可能更多朋友会说,保险公司就不应该有这样的要求,存在故意设置门槛。保险公司也会很委屈的说,被保人不及时报案,也没有公权力证明,凭啥就说事故是真实的,我们没少被骗。

都有道理,但对被保人讲,最佳的方案就是在现有条件下去争取对自己最有利的方法。

发生意外事故,应该自己或请他人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了解具体理赔程序,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怎样获取这些材料等。只需按部就班把这些理赔前的工作做好,理赔就会很顺利。如果有自己的代理人或经纪人,那更加方便。

一旦发生意外,做好这几点准没错。

1、及时报保险公司,有手机可以拍下事故现场相片并保留,用以证明事故真实性且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2、保管好医院整套材料原件、含检查报告、病例、医疗发票、药品清单等,这些也是报销医疗费、计算住院津贴的依据。3、如果有伤残,那么伤残鉴定报告肯定必须的,如果是身故,死亡证明、户籍主销证明也是必须的,这些是计算伤残金或身故的金的依据。

写在最后

其实保险理赔并不难,就怕不懂,因为绝大部分人都是第一次,不熟悉流程,也不了解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所以会觉得很麻烦。

如果有自己的保险代理人或经纪人,出险的第一时间就应联系,切记不要等到去办理索赔时才想起。

三木寄语:欢迎评论区留言、互动、交流,如果有帮助,欢迎点赞、转发、收藏,如果想买保险、问理赔,也可以私信我;如果喜欢我的创作内容,欢迎关注我。

0 阅读:0

幻竹看商业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