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老板看上男下属,与男子妻子谈判买他离婚

阿亮谈人生 2024-09-04 15:34:23

重庆,一场情感纠葛引发的金钱官司闹得沸沸扬扬。女老板许欣研看上男下属王军,花300万“买”他离婚。谁知同居一年后,许欣研后悔了,想要回这笔钱。法院判了!

1.

案情回顾

2018年,许欣研(化名)经营的公司新来了一位年轻帅气的男员工王军(化名)。许欣研对王军一见钟情,两人迅速擦出爱的火花。王军已经结婚,这让许欣研十分苦恼。

一天,许欣研鼓起勇气,约王军的妻子李欢欢(化名)见面。她开门见山地说:“我喜欢王军,希望你能成全我们。只要你同意离婚,我愿意给你300万作为补偿。”

李欢欢听后沉默了许久,最后说道:“我可以接受离婚,但你得先给200万定金,等离婚手续办完再给剩下的100万。”

许欣研爽快地答应了。

她立即转账200万给李欢欢,并签下了一份协议。

协议中写明:“甲方(许欣研)自愿支付乙方(李欢欢)300万元,作为乙方与王军离婚的补偿。乙方同意在收到全部款项后,配合办理离婚手续。”

拿到钱后,李欢欢很快和王军办理了离婚手续。许欣研如约支付了剩下的100万,总计300万元。

好景不长。许欣研和王军同居后,发现两人在生活习惯和价值观上存在巨大分歧。争吵不断,感情迅速降温。仅仅一年后,许欣研就和王军分手了。

分手后,许欣研开始后悔当初的冲动之举。她认为那300万是在王军的诱导下支付的,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应该无效。于是,她将李欢欢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这笔钱。

一审法院支持了许欣研的诉求,认为这笔钱的支付违背公序良俗,判决李欢欢返还300万元。

李欢欢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开庭时,李欢欢的律师突然拿出一份录音。录音中,许欣研明确表示这300万是给李欢欢的补偿,用于弥补她因离婚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2.

法律分析

这起案件的焦点在于那300万元的性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件细节,可以得出以下分析:

1、协议的性质:这不是单纯的赠与协议,而是一份附条件的补偿协议。许欣研支付300万的前提是李欢欢同意离婚,这构成了协议的主要内容。

2、公序良俗的考量:虽然协议涉及婚姻关系,但并不必然违背公序良俗。李欢欢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获得因婚姻破裂造成的损失补偿。

3、当事人真实意思:录音证据显示,许欣研明确表示这笔钱是对李欢欢的补偿,而非单纯的赠与。这反映了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基于以上分析,二审法院最终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许欣研的诉讼请求,判决李欢欢无需返还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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