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车祸同时遇难,200万保险竟遭拒赔,保险:得证明‘投保人’和‘受益人’谁先死!法院判了!

朝律夕拾 2024-10-17 19:18:59

男子带父母外出旅游时遭遇致命车祸,一家三口不幸遇难。

其叔叔整理遗物时,发现男子曾购买了两百万的保险,于是找到保险公司索赔!可保险公司直接耍无赖,非要证明男子比母亲先去世,才能够理赔!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李先生今年四十岁了,可始终没有结婚。父母催得紧,他也不放在心上,反而有空闲时间就带着父母出去旅游散心。可没想到,这次李先生开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严重的车祸。一辆小货车因为刹车失灵,猛地撞上了李先生的车,巨大的冲击力让李先生的车直接撞向前方的大货车。李先生的轿车就这样被夹在两辆车之间,车辆严重变形,一家三口都不幸遇难了。李先生没有结婚,也没有兄弟姐妹,家里的后事全由他的叔叔李某处理,刘某赔偿的7万元也打到了李某的账户上。这天,李某在整理遗物的过程中,意外发现李先生竟然给自己购买了200万元的意外保险,受益人是他的母亲。李某当即找到保险公司,要求按照合同赔偿。可保险公司却不认账:“你也不是受益人,也没有继承权,凭什么赔给你?”

李某觉得对方完全是耍无赖,于是直接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庭上,保险公司表示,除非李某能证明李先生在事故中是先于父母去世的,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李某则认为:侄子生前和保险公司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合同,侄子也按时缴纳了保费,事故发生时合同还在有效期内,保险公司理应赔付。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02案例分析本案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是否合理?根据《保险法》规定:“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本案中,保险合同约定受益人为李先生的母亲,但因李先生和母亲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无法确定死亡顺序,按照法律规定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因此,保险公司的主张并非完全没有法律依据。李某是否有权继承保险金?根据《保险法》规定:“若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无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由其继承人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本案中,李先生去世后,父母也在事故中死亡,因此李先生的遗产应按继承法进行继承。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的顺位是先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无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兄弟姐妹等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由于李先生的父母去世后没有其他直系亲属,李先生的叔叔李某作为其父亲的弟弟,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因此,李某有权作为继承人继承李先生的遗产。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无法确定死亡先后顺序,保险金应作为李先生的遗产处理。李某作为李先生父亲的合法继承人,依照继承法享有继承权,因此有权继承李先生的保险金。最终法院判决:李某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合法继承100万元的遗产,另外100万元由其他4名亲属继承。03深刻教训网友热议:“保险公司明显想赖账,当事人真金白银投保,为什么不兑付?虽然他自己和受益人(他母亲)都遇难了,但合同没消失啊,他们家还有亲人的啊!为什么不赔付?投保的作用和利益在哪里?”还有网友说:“保险公司混蛋,虽然受益人死了,只要有合法的继承人在,就应该无条件理赔!”保险是为了风险保障,不应成为拖延理赔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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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讲述老白姓目己身边的法律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