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恶意堵住女子的轿车,女子连续拨打25个电话,对方不仅不接,还站在远处看热闹。
女子发现后,气得直接动手!大妈却反而哭诉,要求赔偿?警方处理大快人心!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附近小区有一个公共的停车位,张大妈平时都会将车子停在其中一个车位,俨然将这里当成了自己的私家车位。可这天,张大妈停车的时候,发现有人停在了“自己的车位”上,于是决定给这人一点教训。张大妈直接将车停在了对方的车头前,堵住了对方。
车主李女士回来发现后,非常生气。她好不容易找到了张大妈的联系方式,连续拨了25个电话,等了半个小时也没看到张大妈。这时候,李女士突然在围观的人群里看到了张大妈。好家伙,原来是故意不挪,在这儿看热闹呢。李女士顿时火冒三丈,冲上去和张大妈发生了争吵。张大妈也不示弱,反而主动上前推搡李女士,场面一度混乱,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张大妈一边打电话报警,一边鼻涕眼泪直流地哭诉自己“受了委屈”,不顾围观人的眼神,她站在那儿痛诉着李女士是如何“欺负”她的。警方迅速来到现场,将张大妈送往医院检查。可医院发现张大妈根本没有受伤,甚至连外伤都没有。可张大妈反而大骂李女士,“她太过分了,我虽然没有外伤,但是有内伤了,她必须得赔钱,赔我医药费还有精神损失费。”事后,张大妈还叫来记者,逼迫李女士赔偿。可李女士表示:张大妈先动手的,而且没人打她,周围都有人可以作证。记者了解后发现,张大妈早就因为这个停车位和邻居发生了多次矛盾。她曾经把别人停在车位上的车气给放了,还撬过车,保安也多次警告过她,但她依旧我行我素,觉得这停车位就是她的私人财产,完全就是无赖行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02案例分析
本案张大妈恶意堵车,拒不挪车的行为违法吗?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寻衅滋事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张大妈恶意将车堵在李女士的车前,并拒不挪车,妨碍李女士正常通行,属于寻衅滋事的行为,应依法受到拘留和罚款的处罚。张大妈先动手推搡李女士,是否构成殴打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张大妈在面对李女士要求挪车时,不仅拒绝配合,还主动推搡李女士,这一行为属于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虽然张大妈的行为可能没有造成明显的伤害,但根据法律规定,殴打他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最终,警方调取监控视频,查清了真相,并对张大妈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300元的处罚!
03深刻教训网友热议:“大快人心!为民警点赞,对待这样的无赖就该拘留!”还有网友说:“简直是个恶霸无赖,真该治治这种人!”公共资源人人共享,别让“自私”成了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