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付没有围墙,业主能否要求建造围墙?

谈谈梁开贵 2024-07-12 13:12:45

开放性小区经常被吐槽住户没有隐私,安全隐患大。所以,很多开发商都将封闭式小区作为宣传卖点。但是,由于围墙属于建设规划项目范围,需要经过行政机关审批,开发商只是作为宣传点,交付房屋时,业主发现没有围墙,能要求开发商建造围墙吗?

相关案例

靳某和北京某房地产公司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地产公司在房屋交付时,提供全封闭的房屋院落,建造好围墙等附属设施。房屋如期交付,靳某拎包入住时发现房屋未建造围墙。经过与开发商多次协商,其同意由靳某加建围墙,费用由公司承担。围墙建好后,房地产公司却不再支付费用。靳某向法院起诉,请求房地产公司赔偿损失。

法院认为,合同总图中的房屋外部的线条虽然没有表明是围墙,但是宣传沙盘中确实在房屋之间存在围墙,房地产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合同,根据调解方案,采取补救措施。法院判决,房地产公司限期赔偿靳某损失×××××元。

文启律师说法

封闭式小区的优势在于,能够规避社会车辆随意出入小区,减少人员流动,避免安全隐患。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消费者要核对宣传手册、宣传沙盘、项目规划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对围墙建造等附属设施的约定,确保有明确的建造围墙的内容。

此外,虽然宣传手册、项目规划书以及房屋买卖合同有相关内容,但并未切实履行,房地产公司可能属于虚假宣传,构成欺诈,合同依法可撤销。普通人攒钱买房殊为不易,房地产公司构成违约,业主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由房地产公司支付违约金。

有人认为,开放式小区能够疏通城市交通的毛细血管,盘活交通体系,减少通勤时间和堵车问题。但是,交通管理不止有开放小区一个方法,社区居民的隐私权和住宅安宁权也应当得到足够的尊重和保障。否则,开放式小区不仅可能无法活络交通体系,反而会因为缺乏管理而产生社会治安问题。

文启律师建议

现今时代,隐私和安全成为至关重要的需求。围墙作为项目规划的一部分,也要经过审批,有时开发商只是单纯作为宣传点,并未落实。或者,称围墙是共有部分,业主共同提起诉讼,单独业主不是适格主体。这种行为存在架空合同内容,架空意思自治、诚实信用的帝王条款的嫌疑。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相对性原理,诚实履行合同,保障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如遇相关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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