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钱给,打工人如何用新《公司法》要工资?

谈谈梁开贵 2024-07-04 13:05:05

2024年7月1日,《公司法》正式施行。新《公司法》修订的亮点之一,是第54条的非破产、解散情形下的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那么,原来的加速到期制度和新制度之间有什么区别?如何利用新制度让股东偿还拖欠工资?

相关案例

曾某是某文化公司员工。2023年1月,因公司拖欠工资,曾某经过劳动仲裁与某文化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公司在2024年4月30日前,支付所欠工资。后公司没有按期履行债务,曾某申请执行后,执行局查明某文化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在这之后,曾某再次提出申请,申请追加某文化公司的股东张某为被执行人,承担公司对曾某所负的债务。法院裁定,追加张某为被执行人,并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向曾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张某不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2024年7月1日,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本案。

法院查明,根据公司法时间效力司法解释,依法适用新修订《公司法》第54条的规定。因某文化公司已符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法定情形,认定股东张某应适用加速到期规则履行提前缴纳出资的债务,债权人李某则有权根据债权人代位权规则,向张某主张在其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文启律师说法

新《公司法》放宽了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条件,优先保障债权人利益。原来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要求公司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或者具备破产原因条件。新《公司法》要求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就可以要求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也即,新《公司法》将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例外条件推广变成普遍条件。

具体而言,《九民纪要》规定,同时满足“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或“公司债务产生后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加上“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条件,债权人才能要求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此外,公司破产,破产管理人、清算组成员或者债权人可以突破股东出资期限保护,要求股东缴纳出资。相比较之下,新《公司法》下,只要达到“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一个标准,即可要求股东出资加速到期。

文启律师建议

新《公司法》施行,除了考虑新法和旧法之间的不同以外,还要注意法条的溯及力。新法施行后,尚未审理终结的案件,适用新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即使审理终结,再审适用行为时法律,即适用旧法。如遇相关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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