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公安机关分批次大量从社会招募辅助警察人员(简称,辅警)。辅警队伍日趋壮大,成为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环境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群体。
辅警广泛参与公安机关各项工作,,但是,辅警人员管理、福利待遇、职业发展规划等等相关制度措施,都没有得到进一步完善。
直接导致某些个人辅警,心理认知出现巨大偏差,认为,辅警工作与民警工作,性质、内容相差不大,但是,福利待遇却远低于民警。
此种现象,长期以往,会对公安机关整体建设产生一定不良影响,应当得到足够重视,引导广大辅警人员改变个人认知,树立正确观念,做好本职工作。
在条件允许下,不断提高辅警的个人福利待遇,增加薪金。
强化教育,提高辅警队伍人员的全方面各项综合能力素质,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正确认清个人角色,摆正个人位置。
完善制度,建立健全辅警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可以效仿警察职务职别制度,辅警人员同样可以区分优劣,拉开福利待遇标准,开辟辅警转为民警的绿色通道。
减小认知差距,辅警是辅助正式民警开展工作,不是代替。
辅警的工作局限于非公安机关主业,辅警可以开展配合民警抓捕涉嫌违法犯罪嫌疑人,可以看管已经被控制的涉嫌违法犯罪嫌疑人,但是,开展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审讯活动,采取刑事侦查措施过程中,制作法律程序文书,收集相关违法证据等等,主要的活动,都是必须由正式民警执行。
辅警不具有任何执法权利,所做出的任何刑事侦查措施,都是无效的,不具有任何强制性约束力。
对于单纯认为辅警的工作内容与正式民警相一致,或者相差不大,同时,对于个人薪金待遇又极为不满的辅警,可以动员其另谋高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