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控制公民申请银行借记卡或者信用卡,特别是在校大中专学生。通过此种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电信诈骗类犯罪泛滥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保护在校大中专学生。
当然,对于严格控制公民申请银行借记卡(信用卡)也是存在一些局限性的。
在前期,各级公安机关在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类犯罪过程中,发现很多在校大学生或主动,或被动地参与在其中,被违法犯罪分子所利用。
广大在校大中专学生由于初入社会,涉世不深,对于保护个人人身财产利益,意识不强,为了一些蝇头小利,出租,出借或者出卖个人名下的银行借记卡或者信用卡,从而导致其触犯,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第二百八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条法律规则中明确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获取一定数额的非法经济利益,或者支付结算银行流水达到一定数额,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
在校大中院校学生,一旦被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结果,个人犯罪前科记录将会伴随其终生,直接影响其以后的工作,生活等方方面面,无法参加公务员考试并被录用,丧失依法服现役资格,在参加各种招工录用过程中,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视,很难找到称心如意的工作。
各级各类银行严格控制公民申请借记卡或者信用卡,特别是针对广大在校学生,是其履行社会责任,保护公民利益的一种有效举措。
银行采取使用方式,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实施电信诈骗的诈骗分子获取银行卡的难度,也是在保护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的切身利益。
使电信诈骗分子难以轻易地冒用他人身份或使用虚假身份信息申请银行借记卡或者信用卡;同时,电信诈骗分子也很难以轻易的从他人购买、借用等方式得到用于实施电信诈骗行为所需要的借记卡或者信用卡。
但是,各级各类银行过于严格控制申请银行卡数量,可能会给普通公民的正常工作、生活和参与经济活动带来很多不便,影响其个人的资金使用和业务正常,顺利开展。
特别是对于一些新入职的员工、外来务工人员等,将有可能影响他们的日常工资发放和日常消费等活动。
如果银行能够有效限制开卡数量,例如,规定每个人只能在一定时间内或根据实际需求开有限数量的银行卡,强制性规定每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一张一类卡,严格控制二类、三类卡的开卡条件,将会有可能降低银行卡被滥用的风险。
从而,实施电信诈骗分子也就难以大量囤积银行卡用于诈骗活动。
此方法可谓是,一举多得。
同时,各级各类银行严格实施控制开卡方式使得银行能够更好地掌握开卡人的真实信息和开卡用途,详细记录开卡人的联系方式、职业信息、开卡目的等,一旦发现异常交易,可以及时与开卡人核实情况,协助警方进行调查。
在相关银行卡账户涉及电信诈骗类案件时,银行方面也可以更快速、准确地追溯到银行卡的开户人,为警方侦查提供有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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