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这段警句是孟夫子的话。如果再早三百年,即在公元前649年的时候,让周襄王听到这话,兴许鼻子都会被气歪!
这是为什么呢?按照《左传》鲁僖公十一年的记载,周襄王在这年的春天,派出高级使团来到晋国,为晋惠公“赐命”。所谓“赐命”,就是由周天子授予强大诸侯的一种特别征伐权力。在鲁庄公二十七年的时候,周襄王的父亲周惠王也曾“赐命”给齐桓公。但那已经是齐桓公当了霸主十二年之后的事了。
显然,这等“好事”,对于晋惠公来说,那是得来全不费功夫!甚至可以说,这就是周襄王眼巴巴送上门来的“礼物”!因为晋惠公回到晋国只有短短一年,内斗正酣,尤其对于周襄王来说,更是尺寸之功未建!而他的“好事”咋就来得这么快呢?
这当然是有原因的!因为周王室内部的斗争也已经到了“白热化”的程度。按照《左传》记载,就在这年夏天,周襄王的弟弟叔带,也就是王子带,带领洛阳周边的诸“戎”杀入了洛阳王城,焚烧了洛阳东门,并赶走了周襄王,叔带自己当上了周天子。
所以,周襄王给尺寸之功未建的晋惠公“赐命”,那一定是有目的的。其核心目的,就是希望晋惠公能站在自己一边,参与到周王室的内斗之中,帮助周襄王与叔带抗衡,甚至是灭了叔带!
心中有了如此小九九的周襄王,派使者来到晋国“赐命”,自然逃不过晋惠公,以及卻芮、吕甥这些老江湖的法眼。因为晋惠公明白,周襄王这是想用老祖宗留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套路让自己为他卖命。因此,晋惠公同样也给周王室玩起了小心思!
按照记载,周襄王这次派出的使者是邵公过以及内史过,两个名“过”的大臣。在这二位给晋惠公“赐命”的仪式上,晋惠公对他们的态度冷淡,礼仪敷衍!《周语》中的记载是“吕甥、卻芮相晋侯,不敬。晋侯执玉卑,拜不稽首。”所以,从行为方式上看,晋惠公这是故意的。
这当然气坏了周王室的代表,尤其是内史过!他俩一回到洛阳,愤愤不平的内史过就汇报周襄王:“晋侯其无后乎。王赐之命而惰于受瑞,先自弃也已,其何继之有?礼,国之干也。敬,礼之舆也。不敬则礼不行,礼不行则上下昏,何以长世?”
“晋侯其无后乎!”这大概是古代士大夫骂人最恶毒的话了!笔者自己的理解,正规的“赐命”仪式,可能是内史过在台阶上宣布王诏,晋惠公于阶下举玉跪拜听宣。内史过读罢王诏,晋惠公应稽首拜伏,然后起来,再升阶接过王诏。显然,晋惠公并没有这样,而是一副懒洋洋的模样。比如手中之玉,即所谓受“瑞”之玉就没有举起来过。而听罢宣诏,更是不稽首,完全是一副无所谓的做派。这可不得把内史过气坏吗!
所以,在内史过看来,这晋惠公实在太可恨!如此可恨之人,就是他自暴自弃的所有征兆!因为是“先自弃也已”,所以是“其何继之有?”对了,这种人,就不配有儿孙!这,都是咒人的话。
内史过是文化人,他那咒人的话也是要讲出一番道理的。因为“礼”,是国家的根本规矩。“敬”,是承载规矩的形式。晋惠公如此对待天子“赐命”,就是大不敬!一个国君,不敬天子之礼,就是坏了国家规矩。坏了国家规矩,则在其国之中,就没有了君臣上下之礼。这样的国君,还能长久吗?
的确,内史过的这些大道理说得很好!但是于我而言,孟夫子的批判才是一针见血!“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因为,观察周襄王的所作所为,那就是自取其“侮”!因为周襄王实在是没有道理给晋惠公赐命!
作为周襄王,通过“赐命”这种方式,让晋惠公参与到周王室的内斗之中,本就是大错特错!内斗,就是孟夫子所说的“自伐”,如果没有周襄王兄弟之间的内斗,怎么会有诸“戎”侵入洛阳的这种恶性事件?这不就是“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吗?
由此看来,用孟夫子的道理,观察历史上的兴衰成败,是很准的!不过,这种道理,周襄王是不知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