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些公司来说,客户信息属于公司商业秘密,员工不能随意泄露。另外,公司为防止员工与客户私下交易,也会规定员工不能随意联系客户,不能添加客户的微信等,如果员工违反规定,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公司违约金,那么这种约定是有效的吗?员工添加了客户微信,要支付公司赔偿金吗?
经典案例
甲于2019年12月9日入职A公司工作,岗位是销售客服,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2021年1月19日,A公司发布《声明》,要求所有员工不得泄露公司客户信息。所有客服不得用自己的手机微信联系客户,不得私自添加公司的客户,如违反上述要赔偿公司人民币20万元。
2021年4月8日,A公司发现甲用私人微信添加了公司的客户乙,该客户在甲的朋友圈点赞,认为甲的行为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声明》约定,于是A公司要求甲赔偿20万元。甲称乙确实为其微信好友,但在入职A公司前双方就已经认识,且甲未对A公司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不同意赔偿A公司20万元。于是A公司提起仲裁,仲裁驳回了A公司的请求,A公司又提起了诉讼。
法院认为,除了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A公司的情形不属于法律规定情形,所以A公司《声明》中的赔偿金的约定是无效的。另外,A公司未证明甲的行为造成了公司经济损失,A公司要求甲赔偿20万元的请求无依据。
风险提示
除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协议两种情形下,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公司不得利用其强势地位,以保护商业秘密为由,随意扩大员工承担违约责任的范围。即使公司与员工约定赔偿金,该约定违反了法律也是无效的。
公司治理建议
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可以约定违约金,要求员工赔偿呢?我们建议:
1、公司向员工提供了专项培训,可约定违约金
公司为员工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员工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员工订立服务期合同,约定员工必须在公司工作相应的期限后才能离职,在期限内离职要承担违约金。若员工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离职则违约,公司就可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关于培训服务期问题,还可阅读《对员工进行培训,员工离职可否要求返还培训费?》
2、公司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可约定违约金
竞业限制是公司与员工之间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本公司生产经营相竞争的公司就职,也不得本人生产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员工若违反上述竞业限制规定,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3、员工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可要求员工赔偿。
除上述两种情形外,公司不能与员工约定违约金。但是也并非员工的任何行为公司都不能要求其赔偿,但是前提是员工的行为必须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才可向员工主张赔偿责任,并且公司还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损失的具体数额,且损失必须是可以量化、可以计算且已实际发生的。如本案中的情形,A公司如要求甲赔偿,就必须证明甲的行为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否则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劳动法研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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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李 慧
股权高级合伙人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盈科管理委员会 委员
盈科业务指导委员会 委员
盈科公司法律事务部 副主任
上市公司商学院《法律风险》主讲导师
工信部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律师
中级并购交易师、碳排放交易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
业务领域:公司设立与投资、公司合规体系建设、股权激励、股权架构设计、并购与重组、破产清算、商事诉讼等法律事务。
李慧律师,专注于企业法律顾问服务,长期致力于公司法与合规研究,熟悉公司治理结构、内部运营和HR管理事务。
担任多家教育培训业、口腔医疗业、物流业、制造业、传媒业、租赁服务业、住宿餐饮业、软件与信息技术业、珠宝首饰业……等行业企业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