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公司解除为何违法?|公司法研

李慧律师 2024-03-17 22:18:45

公司为督促员工业绩完成情况,一般会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不通过或评分较低的,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那么如果该员工连续三个月考核的情况不符合公司要求的标准,公司将其解除为何被法院判决违法呢?

经典案例

甲于2022年8月8日入A公司,担任采购经理。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一份,约定合同期限自2022年8月8日起至2023年8月7日止。

2022年10月28日,甲签收了公司制定的《员工手册》。手册中规定了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员工连续二个月评分不及格为“差”,公司有权降低员工薪酬;员工连续三个月评分为不及格,公司有权将其解除。

甲在2022年10月绩效成绩38分、11月绩效成绩为34分、12月绩效成绩25分。2023年1月10日,公司向甲发出《辞退通知书》,载明甲绩效考核连续三次为差,现公司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甲申请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仲裁委未支持甲的请求,于是甲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甲连续三个月绩效评分为“差”,但并不完全等同于甲“不能胜任工作”,A公司未能证明甲不能胜任工作。另外,即便甲不能胜任工作,A公司也未安排甲调岗或培训就直接将甲解除,A公司的解除行为违法。

风险提示

员工绩效考核不合格以及“差”,非法定的公司可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法定理由中与之相近似的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以该理由解除员工的,在员工绩效考核不合格时,公司也不能直接解除,而是需要经过调岗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公司才可解除。否则公司涉嫌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

公司治理建议

公司应如何正确处理员工绩效考核不合格情况,以避免违法呢?我们建议:

1、考核不合格或“差”不是法定解除理由

公司在制定考核制度的时候,一般会将员工考核划分等级,排在末位的公司实行“末位淘汰”将员工辞退;了解更多末位淘汰可阅读《员工末位淘汰制考核垫底,公司解除为何违法?》或像A公司这样以“差”表明不合格来辞退。但是上述这些考核结果并不能代表该员工是法定上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如末位淘汰仅是员工在公司的一种排名,即使所有员工考核都合格,也会有最后一名。所以公司不能直接以上述理由将员工直接解除。

2、制度规定员工考核为差可调岗降薪

对于员工考核结果为差或排在末位等情况,公司可在制度中规定该种情形之下,有权对员工降级、降职、免职、调整工作岗位、待岗培训等。但是这些措施也涉及员工切身利益,需要在制定制度时经过民主协商程序,对双方才具有约束力。但是如本案中的甲,其本身考核是不合格的,公司可采取调岗培训等方式对其做出处理。对于员工考核不合格,下调员工工资可阅读《员工绩效考核为最低档,公司下调工资为何违法?​》

3、调岗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可解除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如本案中的甲,公司要解除的话,如上述所说要先经过调岗或安排培训。比如依其能力重新分配调整工作岗位,或对其所负责的岗位工作内容进行系统培训。调岗或培训后,公司再对其进行考核,此时员工仍旧考核不合格的,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研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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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李 慧

股权高级合伙人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盈科管理委员会 委员

盈科业务指导委员会 副主任

上市公司商学院《法律风险》主讲导师

工信部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律师

中级并购交易师、碳排放交易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

业务领域:公司设立与投资、公司合规体系建设、股权激励、股权架构设计、并购与重组、破产清算、商事诉讼等法律事务。

李慧律师,专注于企业法律顾问服务,长期致力于公司法与合规研究,熟悉公司治理结构、内部运营和HR管理事务。

担任多家教育培训业、口腔医疗业、物流业、制造业、传媒业、租赁服务业、住宿餐饮业、软件与信息技术业、珠宝首饰业……等行业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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