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整个五一节假日最坐立不安的还是中行原油宝的投资者们,毕竟过去几年普通投资者遇到的最大损失,无非就是理财、债券或者P2P“暴雷”,本金和利息血本无归。但是中行原油宝却“创造”了几倍于本金的损失,绝对是超越了普通投资者们可以接受的范围。
好在最近这段时间社会大众对此事非常关注,在舆论的压力下,中行的方案一改再改,并且越来越像客户倾斜。五一节假日期间,也就是5月4日,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会议上还专门审议了中行原油宝事件,并定下了和解方案的大基调。
当然会议的具体内容我们普通投资者无从得知,但是从5月5日晚间原油宝投资者公布的中行和解方案来看,穿仓损失,也就是超过本金的部分肯定是中行自行承担无疑了,这也是符合了之前社会大众的预期。
我之前也写文章分析过,在我个人看来,中行原油宝最终的解决路径有三个。方案一是中行承担本金之外的损失,投资者承担本金损失。方案二是投资者承担本金损失,本金之外的损失由中行和投资者分担。方案三是中行承担本金之外的损失,投资者和中行分担本金损失。当时社会舆论认为的概率是方案一>方案二>方案三,我个人认为的概率是方案二>方案一>方案三。
正是因为大家普遍认为投资者拿不回本金了,所以可以说中行这次的新和解方案,绝大多数投资者可以拿回20%的保证金,多余损失全部由中行承担,已经是超出了社会普通人预期了。而且中行这次又是主动提出和解方案,还表示如果投资者不同意和解方案还可以起诉,态度非常之好,应该能够得到舆论的支持。
据现在透露出来的某些投资者了解的和解方案的传言,1000万元以下的客户可以拿回20%的保证金,而1000万元以上的客户要承担全部保证金损失。而后者据说不足100人,这意味着绝大多数投资者可以拿回20%的保证金。
之所以是20%保证金,据了解是因为合同里面的存在“20%保证金将面临强制平仓”的约定。换言之,如果严格执行合同,当客户的保证金达到和少于20%时,中行将有义务通过强行平仓,来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在我看来,应该说这个和解方案已经充分体现了国家要求的“控制外溢性,把握适度性,提高专业性,尊重契约,理清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的要求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承担超过本金的损失,体现了“控制外溢性”,没有让国际市场过度的风险波动传导到普通投资者。而分大客户和小客户承担本金损失,体现了“把握适度性”、“尊重契约”、“厘清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要求”。并且中行承担一部分本金损失,体现了“专业性”的要求,因为其他金融机构都已经提前移仓,但是中行没做到这一点,所以在专业性上面,中行也是要承担责任的。总的来看,中行的和解方案已经足够“良心”了。
因此,我个人感觉,中行提出的和解方案已经足够有诚意也足够有良心了,甚至可以说应该是投资者通过对社会舆论和监管机构层层施压下,中行作出了很大让步,投资者“喜闻乐见”的结局了。不过我个人也感觉到,因为这次通过舆论施压,投资者尝到了很大的“甜头”,他们大概率是不会就此罢手的,不会对中行这个“良心”方案表示满意,还会继续施压迫使中行再做让步。
但是中行还会再退两步吗?恐怕不会了,首先这件事情已经金融高层和中行高层定调,基本上没有什么再做大退让的余地了,除非有投资者能够通过诉讼拿到了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判例。
从更高的层面来讲,对于投资者承担应有损失,这是这几年来金融改革的大趋势。特别是2018年“资管新规”明确要求“打破刚兑”,要求“买者自负盈亏”开始,投资者在投资损失中负担的比例就越来越大。虽然看起来是某些投资者亏了,但是其实这对于整个市场以及更多投资者是一种保护。
我记得十几年前,当时我们国家债券市场还保持着“零违约”的“神话”,不管如何最终都会有人出来到期兑付。这使得资本市场发展举步维艰,因为不管拿到什么样的评级都在事实上没有任何用处,没有违约让大家只会盯着利率最高的那个买,市场风险可想而知。于是在万众期待下,终于有债券违约了,也终于让评级、利率、违约、行业等等一系列债券市场上该有的东西都正常了起来。虽然第一只债券踩雷的投资者损失了一些,但是长远来看整个市场更好了。
同样的道理,这次中行原油宝投资者虽然承担了“他们难以理解”的损失,但是对于整个市场完善是非常有帮助的。工行、建行等金融机构都在自查期货产品,普通投资者对于期货风险(乃至期货诈骗)的理解都更深了。今后没有经验的普通投资者,在期货投资面前都会三思而后行,这样是对投资者更大的利益保护。
所以中行这次的和解方案,我认为已经足够“良心”了。
中行比小编有良心,中行有“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