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领域中,“强拆主体推定”不稀罕,可你听说过“断电断水主体推定”吗?事实上,断电断水等“六断”逼签行为也是征收方作出的一种事实行为,在性质上和违法强制拆除差不多,只是没有那么严重而已。
那么,当宅基地上房屋遭断电断水无法正常居住使用,而县级政府又矢口否认其实施了断电断水行为时,被征收人能否有效救济权利呢?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吴雨晴律师就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代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基本案情:征收不成就断电断水?】委托人王先生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xx市某村拥有宅基地上房屋及附属设施,涉案房屋系其全家的唯一住宅。
2023年4月,xx市人民政府作出34号《土地预征收公告》,涉案房屋所在村组被纳入当地“工业建设项目”征收范围内。因对补偿安置方案等不认可,委托人暂未能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然而在此情形下,xx市政府却并未严格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程序推动项目,而是使出了“断电断水”逼签的套路。2024年的“两断”状况给委托人的生活造成了严重阻碍,且该情形并非只存在了一日两日。
王先生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吴雨晴律师指导下,于2024年7月向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被申请人xx市政府的断电断水行为违法,责令其恢复水电供应。
那么断电断水行为究竟是否是县级政府所为呢?复议机关又会对此展开怎样的调查呢?

复议审查中,xx市政府承认其拟征收涉案地块共计500余亩集体土地,但对断电断水的指控坚决予以否认。
xx市政府答辩称其从未实施过涉案断电断水行为,并非本案的适格主体。涉案项目目前仍在组卷报批中,市政府尚未实际实施预征收行为,请求复议机关驳回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面对双方对断电断水主体的各执一词,复议机关展开了深入调查,向当地乡政府作出《调查函》。乡政府在《说明》中承认当地在2024年5月房屋拆除期间曾进行了阶段性停电,而当地农户的日常生活用水系依靠发电机从深井中抽水到户,故停电必然导致停水。
据此可知,断电断水的情况的确客观存在,且与涉案征拆项目有直接关系。而被申请人xx市政府依法应当对涉案项目的组织和实施负责,而不能对项目范围内发生的情况推说不知。
案件结果2024年9月19日和20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经审查作出凉府复决〔2024〕86/8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根据现有证据推定被申请人xx市政府系实施断电断水行为的主体。进而确认xx市人民政府断电断水的行为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初步维护。

吴雨晴律师通过本案要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预征收”阶段“签一户拆一户”是征收方惯用的操作手法,而拆除房屋势必会对周围尚未签约搬迁的户造成影响,甚至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
故此,被征收人一定要对征地组卷报批前的环节提高警惕,尽早咨询专业律师,争取通过法律途径保住自己的宅基地上房屋,为后续的协商谈判奠定基础。而本案复议机关的调查取证和“断电断水主体推定”则尤为值得肯定。(王小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