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岁老红军陈复生口述历史:“寄押”是康生高明之极的整人办法

玫瑰有溢 2024-02-05 03:37:19
我们被抓起来以后,我被押在延安市公安局管辖的一处牢房里。 黄赤波、汪孝忠被押在另一个地方。 后来知道,他们只押二三天就被放了。 我却是生死未卜了。 我住的牢房,只是牢,而称不上是房﹣﹣它只是西山上一个土地小庙,1米宽,2米长。当我住进这小小的洞府后,头脑才真正冷静下来。我把这前前后后的一切想了又想,才真正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我明白,无论我有没有想调动的问题、贩卖大烟的问题,也无论我的态度是好还是不好,这场厄运都将降临到我的头上﹣-根子就在康生是否被捕过,是否参加过托派,如果是真的,我必死无疑;如果不是,也许还有生还的希望。 我回想起参加红军后近10年的战斗经历,觉得自己对党忠心耿耿,问心无愧。我也想起在特务营时被"左"倾路线错误杀害而牺牲的许多同志,又感到自己的处境实在无所谓了,但想起彭总、滕政委、张纯清局长、袁国平主任、罗瑞卿局长等许多首长和战友时,却涌起了一股酸楚之情,我多么希望还在这些首长的领导下继续和战友们并肩战斗啊!尤其是想到我的妻子、女儿,更是揪心的疼啊。 我的妻子薛玉兰,刚刚19岁,我们结婚才一年多,她是红四方面军的长征干部,关于她的故事,我在后面会详细给大家介绍;而我的女儿陈瑛(小玉)刚刚出世一个月。如果我永远离开她,她们不仅失去了丈夫,父亲,搞不好还要背上一个反革命家属的黑锅。谁来照顾这可怜的孤儿寡母呢!我好像一下子老了许多,似乎第一次懂得什么叫思考,什么叫痛苦。 被关了一个多月后,我的不幸的预感被证实了,康生决定暗杀我。无论是这个消息本身,还是消息来源都使我感到异常愤怒。 那是初秋的一个下午,我的爱人薛玉兰来到关押我的西山上"探监",她面容憔悴,神色惊慌,一见面就说:"老陈,不好了,他们可能要杀你!" "你怎么知道的?谁告诉你的?"我这时倒没有恐惧的心理,只想证实一下消息的可靠性。 "是 xx 说的。" "是他?"我的脸上露出了疑惑的神色,我怀疑 xx 是否知道,而且知道了又怎么肯告诉我的家属呢? 妻子看我没有说话,泪水一下子挂满了她的脸颊。她哽咽着说:"你被关起来以后, xx 就没安好心,那天,他想欺侮我,我坚决不干,骂了他几句,他就狠狠地说:'陈湖生活不了几天了,你还守着他!看你还能守几天!'" "卑鄙!无耻!"我只觉得热血沸腾,恨不得立即把那个落井下石的流氓抓过来痛打一顿。 "老陈,别想那个坏家伙了。你还是快想想办法吧!你不是认识好多首长吗?赶紧写个信告诉他们,说不定还来得及。" "我拿什么写啊?" "纸笔我都带来了。" 危难之际,妻子想到只是我,而且想得非常周全。 薛玉兰轻轻地说:"快写吧!别胡思乱想了!" 这时,随同她一起上山来的那个十几岁的小战土坐在洞外正打瞌睡,我们的谈话他根本没听。我明白,这一定是我的老战友王卓超在为我们创造条件,他现在正是延安市公安局长,于是,我赶紧用妻子带来的纸和笔匆匆写了3封信。一封给彭德怀同志,一封给滕代远同志,一封给罗瑞卿同志,他们都是非常了解我的三军团的老首长。 信由薛玉兰带走了,我相信,带到首长那里是没问题的。但首长们忙什么呢?有时间吗?管得了康生的事吗?我又过起了胡思乱想、惴惴不安的"洞府"生活。 消息终于来了,这次不是小道消息,更不是以妻子的屈辱换来的消息,而是罗教育长(当时罗瑞卿同志任抗大教育长)亲笔给我写的一封六页纸的信。信中说,首长们都收到了我的信,都很关心我的问题,要求我正确对待这件事,要相信党,相信组织,也要反省自己的缺点和错误。信中明确告诉了我,滕参谋长(滕代远同志当时任军委参谋长)已给康生等打过电话,告诉他们:"陈湖生工作有成绩,有功劳,你们不能随便伤害他的生命,他的问题由中央来解决。" 看着首长的亲笔回信,我眼里充满了泪水,世界上有什么比同志、战友、亲人之间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更宝贵呢!我不由得又想起许多往事。为了侦察白月花,袁国平、张纯清同志亲自交给我4块白洋(实际上是批准我以任何方式接近女特务)的情景,想起韦杰同志把我从炮弹坑里挖出来、在长征路上两次给我送马的情景,想起陈赓同志果断命令我带队冲杀的情景……我想,如果我们的同志都如此信任,不贪功诿过,不互相猜忌,互相折磨,我们的事业将是多么兴旺发达啊! 由于首长的亲自干预,我的命保住了。 但是"死罪饶过,活罪不免"。康生等人又把我从延安市公安局那里提出来,送到清凉山高等法院寄押。 这实在是高明之极的整人办法。"寄押",代押之意也。就是说,人还是保安处的人,只要高等法院代为看押,而高等法院无权过问我的案子。说它"高明",就在于这个方法省了许多麻烦,可以不确定我是否有罪,以应付别人的询问,又可以不露声色地让我吃尽苦头,可以任意关押而不处理我的问题。因为,按照当时延安的法规,有期徒刑最高刑期是5年,超过5年的就是死刑,而寄押却不受这个限制。事实正如我分析的这样,我一下子寄押了7年之久,期间还换了好几个地方来关押,而且从未有人找我谈过话,更没有宣布我的罪状是什么。 我成了当时在延安既未被枪决,又坐牢超过5年的特殊囚徒。 7年啊,人生有几个7年啊! 在这7年里,我经受了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折磨。 1940年,我和爱人薛玉兰离了婚。我被捕后,她们母女的生活状况怎么样,玉兰没和我讲过,但我却可以想象她们的艰难和困苦。正因为如此,我毅然同意和她分开了。我不能再让她们为我吃苦,但是,一样分别两样情,为了爱而分手与打散的夫妻毕竟不同啊,没有亲身经历的人是很难体会其中的滋味的。 监狱的生活自然是更难了。别的不说,光那种装束打扮就让人受不了。犯人穿的是一种一边红一边黑的对襟衣服。以胸背的中线为界,左边红、右边黑,泾渭分明,十分对称。每人头上一条不宽不窄的"马路"(每人的头都从中间推光,两边留头发)。对我来说,这副模样儿实在是一种精神上的折磨。当然,这毕竟还算次要的方面,更厉害的还是实实在在的犯人生活。有的人可能知道,监狱的日子要比拘留所好过一点。那时也一样,不判刑的比判刑的更受罪。判了刑的犯人可以在监狱外面上山去开荒种地,至少可以呼吸一点新鲜空气。而我这个寄押犯同未决犯人一样待遇,连劳动的机会也没有。而且,从1939年元月一日,又不知是谁指使(反正不是高等法院决定)给我戴上了手铐脚镣,成了未决犯中最重的犯人。按照惯例,被判死刑的往往都带镣,处决犯人时都从这些人中往外提。所以,每当要处决犯人时,我就把新衣服穿上,等着叫我的名字。在5年零4个月的带镣生活中,我不知道经过了多少这种场面,做了多少次走的准备。开始几次听到没有自己的名字,还有点庆幸之感,到后来,反而为没有自己的名字而感到奇怪与稍稍的遗憾了。就连看押我的保卫,每次提犯人的时候,都用眼神告诉我,"今天没有你",然后我就能安心休息了。看来,人在精神上承受折磨的能力也是可以锻炼提高的,只要在打击之初经住了考验,后面的日子也就好过了。 就这样,我不仅没有死在监狱里,也没有得什么病。如果"寄押"是康生想置我于死地的又一着棋,那么,他的阴谋又破产了。 【陈复生(1911-2013),原名陈湖生,1911年6月生于江西省泰和县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927年10月在江西赣州曾参与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会运动。1929年任泰和县罗汉州乡少先队队长、游击队队长。1930年5月,游击队正式编入红军三军团,陈复生先后担任红三军团独立营二连连长、总指挥部特务营排长、连长。193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12月任红三军团保卫局侦察科科长,1934年4月调红三军团任五师特派员,并随红一方面军参加了举世瞩目的二万五千里长征。长征到达陕北后,先后担任红一方面军保卫局侦查科科长、西北保卫局红军工作科科长,1937年1月在抗大第一期一队学习。同年8月任延安保安处侦查部部长、执行科科长。1945年9月,调热河军区工作,任热河军区政治部侦查科科长。1946年11月起历任热河军区政治部总务处处长、冀热察军区供给部副政委。1981年7月,陈复生同志任公安部劳动改造工作管理局顾问,1982年12月离职休养,1991年6月被公安部政治部授予“人民一级金盾荣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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