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大门贴白纸也罚?执法:罚钱不处理封手机号,媒体介入处罚撤销

以案法啊 2024-09-20 13:22:50

图 | 网络配图

文 | 以案明法

编辑 | 以案明法

案例来源:小政视频

一、案件基本情况

在内蒙古,有一女子叫翠花(化名),翠花性格开朗,热情大方,人缘也好,结识了不少朋友。

翠花严格按照当地的规定和手续,在当地开了一家正规的月子餐厅,这月子餐厅租金和装修费用,花费了翠花一家人的全部积蓄,所以,翠花全心投入。

翠花是一个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的人,非常注重餐厅的食品安全和卫生。

餐饮里面的每一项工作,都是由翠花经手操办,翠花尽心尽力,把这门店,都当成第二个家了

经过翠花的苦心经营,口碑积累,翠花开的月子餐厅,生意越来越好,翠花看在眼里,很是开心,想着之前的努力没白费。

生意好了之后,工作也随着变多了,翠花已经快忙不过来了,有事忙的时候,午饭都顾不上吃,甚至翠花晚上都没回去,就睡在月子餐厅里面。

由于近期生意突然火爆,翠花实在忙不过来,就想着招人过来帮忙。

一开始,翠花在某某招聘平台上面,发布了招聘信息,但是效果不理想。

于是,翠花就打开自己的电脑,建立word文档,把招聘信息和要求打字进去,并且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

翠花打了一张有招聘信息的A4白纸,门店大门口就是一面大玻璃,翠花就把招聘信息,贴在自己门店的玻璃墙上面。

过了一段时间之后,翠花依然没有招到人,也没人咨询翠花。然而,翠花急需招人,时不时都会看看手机,怕错过了应聘人的电话。

突然,手机响了,翠花赶紧接听电话,万万没想到,对方是当地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告知翠花,在门店的玻璃上面,贴了A4纸,翠花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管理规定,需要交费罚款,罚款在200-1000元之间,还要求翠花拿着身份证,去到相应的执法管理单位,进行处理。

翠花一听,瞬间惊呆了,自己在自己家门店贴了一张纸,而且这张纸是贴在玻璃里面,A4纸的内容也是合法合规的,只是一些招聘的信息而已。翠花还了解到,不是只有自己门店贴了纸张。其他门店都有粘贴,为啥就只处罚自己。

于是,翠花就提出质疑,然而,对方则表示,处罚的信息已经发到翠花手机了,如果手机信息提醒,超过了3条,仍然不过来单位处理,就会加重处罚,封存翠花的手机号码。

翠花越想越生气,明明自己按要求开店经营,正规做生意,为什么会因为一张A4纸被处罚呢?翠花越想越生气,于是,在2024年9月18日上午,翠花就把自己的经历,发到了网上,希望大家帮她评评理。

二、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此事?

1,本案件中,翠花自从粘贴了招聘的A4纸之后,没看到有相关执法人员过来检查,也没人电话告知翠花,等翠花知道的时候,是已经对翠花处罚了,是告知翠花去交罚款了。那么,相关执法人员的做法是存在不合规的。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2,本案件中,执法人员口中说的,翠花违反了哪些规定,当地记者也咨询了相关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给出的答复是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等公共用地内擅自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因工程建设等临时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应当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按照翠花在视频上说的,如果不及时缴费处理,三次短信后将封存手机号码,据目前的法律法规,这个说法是没依据的,执法人员是没这个权限。

4,据当地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翠花已经到现场处理此事,执法部门并没有对翠花处罚200-1000元,工作人员现场对翠花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要求把粘贴的招聘信息及时撤除,以及今后类似宣传海报,展板等不能随便粘贴。

​ 小编每天更新科普法律知识,希望通过典型的案例学习,能够让大家学到更多的法律知识,多学法,少走弯路,活到老,学到老。

补充声明:

本文章仅供案例学习分析,案例过程和细节存在一定虚构情节,如有侵权或不当之处,请立即联系本人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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