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家长对子女沉迷网络的管教职责”正当其时
王营
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三审稿提交审议,拟明确家长对子女沉迷网络的管教职责,完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相协同等内容。
大量事实证明,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不仅影响其学业,而且危害他们的身心健康,是目前学校教育的家庭教育面临的一道难题。家庭是孩子的第一学校,父母是孩子和第一任教师,未成年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特殊群体,身为监护人的家长其主体责任不可或缺、不可替代。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家长理应承担起对子女管教的职责。
遗憾的是,由于工作和生活压力,很多父母未必能够时时刻刻关注孩子的学习与生活,反而会采取放纵不管的态度,再加之一些父母过度溺爱孩子,未必会动真格进行教育管理。有些父母甚至不愿与子女过多共处交流,给孩子一部手机,让其通过玩手机来打发时间。在这样的思想主导下,很多未成年人成了“游戏狂”“手机控”,对网游和手游的操控能力远远胜过成人。当因成绩下降,行为异常而被父母发觉时,这些未成年人早已沉迷其中不能自拔,此时再纠正为时已晚。从这一角度看,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家长对子女沉迷网络负有管教责任可谓正当其时。落实这一要求,需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加强教育,在家校配合上寻求突破。网络游戏不是洪水猛兽,为落实这一要求,无论是学校,还是家长,不可通过砸手机、没收电子设备、关闭网络等极端方式进行“堵”,而要通过家长有效的监管,像大禹治水那样,疏通未成年人思想中混乱的河道,为其注入一股清流,让其朝着符合规律的方向发展。
就学校教育而言,要通过信息技术课或班团队活动,加强学生的信息素养教育,引导学生自觉远离网络不良信息,彻底与劣质游戏划清界限,珍惜美好时光,学会管理时间,培养学生守时和克制习惯。教师一旦发现个别学生沉迷网络游戏,要与家长协手,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监督学生的游戏行为,促其改正不良习惯。
在家庭教育中,父母要以身作则,放下手机,拿出较多的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与孩子一起读书、锻炼身体,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正如有关专家所言,家庭在孩子沉迷游戏的管控上发挥的作用非常大,父母的有效陪伴所起的作用远远超过了社会和学校起的作用。面对网络游戏,家长需要智慧型的引领,培养孩子多方面的兴趣,因势利导。
其次,要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满足孩子的陪伴需求。家长对孩子沉迷网络实施监管,难点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儿童的父母为了生计,少则半年,多则一年或几年才回家一趟,孩子只好由家中年迈的老人代为抚养,有些老人与孩子在沟通方面存在问题,导致孩子缺少亲情,缺少父母之爱,再加之缺少可以交流的童年玩伴,孩子只好在手机游戏中寻找感情寄托。
提出这一要求对留守儿童的父母而言,似乎有点强人所难,但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教育孩子、陪伴孩子是其应尽的法律责任。父母不能对孩子不管不问,把养育孩子的责任全部推卸到上一代人身上。如果可能的话,父母要留下一个人陪伴在孩子身边,另一方至少每隔一个月回一次家,每周要与孩子进行视频通话,让孩子时时感觉到父母就在身边。一旦发现孩子有沉迷网络游戏的苗头,即使放弃外地工作,也要拿出时间陪伴孩子纠正这一不良行为。
再次,要优化游戏开发,为未成年人提供内容健康的游戏。喜欢游戏是人的天性,不仅是孩子,成人有时对于感兴趣的游戏也往往欲罢不能。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理事长孙寿山认为,游戏产业之所以在短时间内迅速发展壮大,是因为它符合人类的天性,极大地满足了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这是游戏产业的天然优势。电子游戏作为一种新型的文化娱乐,目前已成为文化艺术百花园中的重要品种。
好的游戏确实可以起到减轻工作和学习压力、丰富精神生活和开启智慧的作用。同样,劣质的游戏一旦沉迷其中,不仅浪费时间和精力,也可能玩物丧志,毁掉人的“三观”,引领孩子走上歧途。游戏既然已成为一种新的精神文化娱乐形式,其实就应该与电视剧、书籍一样,是一种精神产品,没有必要禁止青少年玩游戏,而是要在游戏内容的设计和选择上寻求突破。游戏开发者要有社会责任感,面向未成年人的游戏一定要做到内容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用良币驱逐劣币。要让青少年每玩一次游戏,就像阅读一本高品质的文学作品一样,经历一次精神的盛宴,智慧的洗礼。
在家庭教育中,家长要引导孩子选择一些内容健康、开智启智的游戏,同时要在与孩子协商的基础上,明确玩游戏的时段、时长,严格监管,让孩子自觉遵守规则,以培养孩子的良好自律和自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