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位联合发布了《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严打经营贷违规进楼市。根据通知,今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一旦发现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将立刻收回贷款。并且,此次严打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不只是对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范围还有所扩大,比如杭州等。
难怪有朋友调侃到,不管去年银行是如何追着求着做经营贷,如今经营贷已经进入了“秋后算账”的模式。
前段时间北京、广州和深圳已经公布了自查情况,深圳自查发现违规贷款5180万元,广州自查发现违规贷款1.47亿元,北京做的更到位,发现涉嫌违规的贷款金额约3.4亿元。相比之下,反倒显得房价涨幅最大的深圳有自查不给力的嫌疑。
这个政策当然对于打击房价虚高能起到积极的作用,大家也都拍手称快。《通知》里最明显的就是明确了自查的重点,非常有针对性。比如申请经营贷企业主体成立或者受让的时间短于1年,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3年需要银行等定期核查贷款使用情况,银行对经营贷审核要与企业经营收入、流水等相匹配。
不过话说回来,对于《通知》这样严打房价的,我相信大家都是非常赞成的!毕竟经营贷比房贷利率低太多了,这些贷款申请者拿着国家原本支持疫情期间企业复工的优惠政策资金,却干着和国家政策完全背离的炒房行为,必须严惩!
只是,作为一个基层人员,这次依然对《通知》存有一个疑问——对银行基层员工是不是太狠了?
虽然我不在银行上班,但是银行基层员工有多辛苦(当然收入是配套的),大家也是都知道的。这次自查要真正取得预期的效果,和其他政策一样,最后都是要靠基层员工来执行。但是目前来看《通知》对于银行基层员工可没有任何“网开一面”的意思——《通知》里写得很清楚,加强银行员工异常行为监控,严防内外勾结,对相关违法违规人员依法严格问责。
那么问题就来了,如果对银行员工也是这般高压严打的态度,这不是逼着银行员工想办法隐瞒问题吗?如果一旦发现问题就要处罚银行员工的话,银行员工是没有足够动力去认真自查的。这在道理上完全说得通,哪怕是上级检查都会有人为了避免问责去选择掩盖问题,自查如果不能给出基层员工足够的动力话,就算是有任何“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一样很难真正触及问题。
退一步说,银行员工进行资金用途实质性审查的难度是很高的,大部分时候能够做好形式审查就不错了。毕竟现在严打经营贷违规的态势已经很明显了,之前多多少少有些问题的人也都已经有了应对的措施和方法。历来什么样才算是履行了实质性审查义务,至今也没有定论,也是一些原则性和底线形式的要求。
当然,最重要的是,这几年一直在推金融机构尽职免责,这是当下的一个大趋势。很多时候银行基层员工都是上头信贷政策的执行者。去年,由于推广经营贷对于银行自己做出“服务实体经济”的成绩是非常好用的——一方面,完成了给小微企业贷款的指标,另一方面,由于贷款实际上流入的是地产领域,在房价上涨的背景下事实上这些贷款的还款是很有保障的。而现在“秋后算账”却是找银行员工来问责,其合理性还是值得商榷的。
总之,如果希望自查能够最大程度上的发现问题,收回违规流入的资金,给楼市真正降降温,我历来的观点是,给银行基层员工适当的免责或者合规免责是很有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让基层真正放下心来、放开手脚地去查问题,直面问题。
银行又要来一波离职潮了
啥时候也得留一手!我是没见过所谓的尽责既免责的事。
秋后算账,说得好!
深圳只有5180[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估计去年八成进了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