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可以构成强奸罪,结婚后有强奸罪吗?

默说生活 2025-04-20 15:07:20

婚内强奸犯罪,现行刑法没有任何障碍,这是基本前提,虽然很多人不能认可、也不赞同,但这是残酷现实。

最近某乎热搜炸出个奇葩话题:领了证的丈夫算不算"合法强奸犯"?一群直男们当场拍案而起:"老子睡自己老婆犯哪门子法?"先别急着摔手机,现行刑法236号白纸黑字写着——强奸罪的构成要件里,可没给结婚证开绿灯!

现实往往比《今日说法》还魔幻。比如湖南平江县就上演过现实版《送丈夫入狱》:陈文同志婚后把媳妇当沙包练拳,某天深夜打完一套组合拳后强行"开车"。法官大笔一挥:三年半有期徒刑,罪名栏明晃晃写着"婚内强奸"!

但东北爷们白俊峰就幸运得多。这哥们追到媳妇娘家强行"交公粮",结果法院轻飘飘甩出判决书:婚内不算强奸!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原来法律界的潜规则是——只要红本本还在有效期,某些行为就能自动获得"免责皮肤"。

最骚的操作当属上海王卫明。这哥们在离婚判决上诉期硬闯前妻房间"霸王硬上弓",结果喜提三年缓刑大礼包。法官的判决书写得明明白白:离婚官司打到一半还想开车?请先下载国家反诈APP!

这三个魔幻案例暴露出法律界的川剧变脸绝活:正常婚姻里丈夫自带"免罪金牌",分居离婚时秒变"高危人群"。就像《西游记》里的紧箍咒,平时藏在唐僧袖子里,猴哥作妖时才突然闪亮登场。

某些键盘侠还在论坛叫嚣:"法律管天管地还管人钻被窝?"建议这些朋友重温《大宋提刑官》——八百年前宋慈就说过:"世间无不可断之案,惟有情法两难全。"

现在的司法解释可比包青天的狗头铡智能多了:既保护婚姻神圣性,又给极端情况留了"一键报警"的通道。

要说最惨的还是日本老哥。他们的刑法177条早把婚内强奸写进条文,搞得东瀛男同胞们洞房花烛夜都得先签《知情同意书》。这事要是让武大郎知道,怕是要从《水浒传》里爬出来点个赞——毕竟当年潘金莲要是有法律撑腰,阳谷县的炊饼生意还能多续几集,不用说,大郎,该喝药了。

在秦代,商鞅变法时规定"夫妻斗殴,同罪异罚",早就看透了婚姻围城里的弯弯绕。法律从来不是铁板一块,就像《红楼梦》里王熙凤说的:"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至于近期甚至连所谓的订婚强奸都上了热搜,不知所云。

距离结婚的法定关系差着十万八千里,就想获得女性的性同意权,可能是一群聊斋志异或者逆袭的爽文看多了,躺在被窝里刷手机都梦想着女鬼上门的小年轻的臆想,由于荷尔蒙无处发泄,只能在网上口吐芬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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