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穿透铁窗栅栏的瞬间,手铐与铁门碰撞的脆响惊醒了被刑拘的张大明。检察院的《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在晨风中翻飞,宛如一艘驶向自由的航船,即将载离岸边苦候的人们。
看守所的第 37 个黎明,6 号监室铁门在齿轮转动声中缓缓开启。涉嫌强奸罪的张大明终于见到了自由的曙光 —— 历经 30 天刑事拘留,检察院经 7 日审查后,最终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领取释放证明书、踏出看守所、前往刑警队、再辗转至派出所,这位可能面临有期徒刑却无社会危险性的中年男子,因检察院不批捕决定,将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处于取保候审状态,等待案件最终处理结果。
与此同时,刑警队侦查员正在研读检察院的《补充侦查意见书》: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张大明存在利用职权胁迫或暴力威胁手段迫使被害人王芳发生性关系的事实。虽二人存在上下级关系,但仅凭王芳案发当日在宾馆的报案陈述及王芳丈夫的证言,尚无法形成闭合的证据链。建议补充调查以下内容:...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此种情形下,因犯罪嫌疑人已被释放,故不存在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限制。公安机关仅需及时开展侦查核实工作,并就补充侦查事项逐一作出书面说明,不得未经补充侦查直接以相同证据材料再次提请批准逮捕。
案件的关键转折点出现在刑侦技术部门的数据恢复工作。通过专业数据恢复软件,侦查人员成功复原了王芳删除的聊天记录。"老公我错了"" 宝贝想你 " 等对话碎片在数据海洋中逐渐重组,还原出半年前那场地下情引发的风暴 —— 王芳丈夫李强突然闯入宾馆房间时的惊愕场景,王芳从张大明怀中惊跳而出的反目指控,以及张大明瞬间陷入的迷茫、痛苦与难以置信。

在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卷宗的第 30 页,检察官用三枚黄色便签标注了关键疑点:被害人缺失抵抗伤痕的伤情鉴定结论、持续往来的暧昧短信记录、监控视频中二人自然牵手的影像资料。
取保候审的十二个月转瞬即逝。期间张大明多次向办案机关了解案件进展,始终担心公安机关会再次提请批准逮捕,将他重新送回看守所。但直至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公安机关既未再次提请逮捕,也未直接移送审查起诉 —— 经补充侦查,已查明二人关系实为通奸而非强奸。
最终,不堪心理重负的王芳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全部事实:因担心丈夫提出离婚及自身名誉受损,她在通奸行为被丈夫发现后,转而指控情人张大明(同时也是其主管领导)多次实施强奸。
这一关键供述彻底改变了案件性质,司法文书中强奸罪指控被通奸行为的法律评价取代。

当王芳涉嫌诬告陷害罪的案卷材料移送至检察机关时,不知她是否会为自己当初的错误选择感到悔恨。需要强调的是,通奸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诬告陷害他人却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必将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