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一行10人来到一家串串店吃串串,结账的时候不到400元,他们便给了300元。可是没想到,过后老 板发现,他们竟然在桌子底下藏了大概200根签子。对此,老 板称:200根签子也就七八十元,没见过这种人。这天晚上,一行10人下班之后来到一家常来的串串店来吃串串。吃完结账的时候,总共消费不到400元,他们便问老 板:“把零头抹了,凑个整,300元行不行?”因为他们是常客,所以老 板便同意了。可是没想到,过了一个月,这家串串店来了一只流浪猫,老 板看到这只猫一直在扒拉一张桌子的底部,老 板觉得好奇,便走过去看它到底在扒什么。结果却发现,在桌子底部藏了大概200根串串的签子。老 板很确定这是那一行10人干的,因为自从那天他们吃过串串之后,这个包厢的这张桌子线路出了问题,所以一直没有接待过别的客人。
对此,老 板觉得很气愤,他们不仅把签子藏起来,而且还要求抹零!老 板表示,这200根签子也就七八十元,真是没见过这种人。但是,老 板也不想再追究他们的责任了,这次就当花钱买个教训。这件事也一度引发了大家的关注和讨论,网友们看了之后,也是议论纷纷。有的网友说:“真是风水轮流转,串串的老 板总是多数签子坑顾客,如今也被坑了吧。这就是给所有串串店上的一课,让他们知道,不要随便坑人!”有的网友说:“每个开店的人都会遇到无数奇葩,为了几十块钱,人品都没了。不过这种人也不在乎什么叫人品。”还有的网友说:“必 须追究,这种没有道德的人,不能惯着他们!如果不追究的话,他们肯定还会坑别的店的。”虽然确实有一些串串店的老 板为了盈利故意多数签子的行为,但是这家店是否有这样的行为,我们没有证据,不能乱说。单就这10人的行为来看,确实有些过分了,为了七八十元,就把签子藏起来,而且还要求老 板给他们抹零,真的是为了少付钱,想尽各种办法。那么,对于这10人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呢?他们故意少付款是属于贪小便宜的行为,并不会构成犯罪,但是对于少付的这部分钱款有义务归还,否则属于不当得利。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 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诚信虽然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但在任何时代都不过时,也许就像网友所说,正是因为现在的串串店太坑人了,所以客户才会做出这样的行为。确实,这也是给一些商家提个醒,眼中不能光盯着利润,还要把人心放端正,以诚待人,以信为本,货真价实,尽心服务,为消费者打造放心、公平的消费环境。当然,不仅需要商家遵守法规,消费者也应该诚信。我们在强调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同时,商家的合法利益也应该得到保护,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个良好的商业环境,才能实现共赢。最后,还要提醒大家,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不能一味地选择妥协,这样做只能是对不法分子的纵容,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以往都是老板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