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黄庭坚有诗云:“利欲熏心,随人翕张。国好骏马,尽为王良。”这句诗的意思是,人一旦被自己的欲望所蒙蔽,就会处处被动,任人摆布。
在四川就有一名女子,为了追求刺激竟然和情人在野外偷欢。结果被路过的老汉发现,老汉要求加入。女子被捏住了把柄,只能同意,可女子的情人却坚决不愿意,最终酿成了一桩悲剧。
2013年,家住四川省某市郊区的王老汉多了一个副业,那就是深更半夜穿上一件假制服,手里拿着一个手电筒,专门抓那些追求刺激的野鸳鸯。以警察的名义,对他们进行勒索,有时候他甚至还能参与其中,体验一下个中滋味。
这件事,还得从某个夜晚开始说起。王老汉住在村子最边缘的平房里,房子旁就是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这天晚上,王老汉正在家里休息,屋外却传来了若有若无的叫喊声。王老汉被这一声声叫喊吵得睡不着,一气之下他起身穿好衣服,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月明星稀,屋外凉风习习,王老汉走进草丛,顺着声音向前摸索。可越是靠近声音来源,他越是觉得不对劲。怎么这声音听起来不像是在说话,反而是在叫唤。内心充满好奇的王老汉,手持手电筒朝着树林深处走去。
可当他走进树林后才发现,声音的来源竟然是一对年轻男女。只见两人年纪不大,男的在30岁左右,女的显然只有20多岁。两人原本专心致志的进行灵魂交流,被突然出现的王老汉吓了一跳。
看到来人是一个老头,男子顿时脸色不善,让王老汉赶紧走。可王老汉怎么可能就此离开,他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地上躺着的女子,女子不仅长得年轻漂亮,而且穿着一身蓝色的连衣裙,半遮半掩之间,尽显魅惑。
王老汉撞破了两人的私情,当即提出想要加入其中,否则他就拍下两人的照片拿出去宣传。地上的女子闻言脸色顿时难看了起来,男子更是撸起袖子准备动手。
原来这对男女并不是夫妻也不是男女朋友,而是一对地下情人。女子名叫陈雅,是当地某饭店老板的妻子,而男子叫张国龙,是一个包工头。张国龙承包的工地和陈雅的丈夫是合作关系,陈雅家的饭店专门给工人提供盒饭。
张国龙也因此认识了陈雅,两人私下交换了联系方式。在张国龙的追求和金钱攻势下,陈雅最终沦陷,答应和张国龙保持不正当关系。平时两人会去酒店开房,可这天张国龙为了追求刺激,竟然提出要和陈雅在野外发生关系。
陈雅虽然表面上有些犹豫,可内心火热的她,也想试试在野外交流感情。于是两人最终决定,去工地附近的小树林,他们特意选择了一个人迹罕见的位置,没想到王老汉的家就在附近。最终两人的秘密被王老汉撞破,路过的王老汉觊觎陈雅的美色,甚至还想加入其中。
但张国龙怎么可能眼睁睁的看着陈雅被王老汉欺负,王老汉见张国龙不好招惹,于是退而求其次,向两人索要了一笔封口费。为了掩盖这个秘密,张国龙最终答应了王老汉的要求,给了他一笔钱。
这件事让王老汉兴奋了许久,从此之后他就专门守在小树林附近,看还有没有其他野鸳鸯在这里交流感情。可让王老汉万万没想到的是,他没守到野鸳鸯,反而等来了警察。
原来在这件事后,陈雅和张国龙的事被人揭发,张国龙也因此挨了一顿胖揍。他心生怨气,认为一定是王老汉透露的,于是选择了报警,声称王老汉对自己敲诈勒索。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王老汉的行为的确涉嫌敲诈勒索罪,并将其带回派出所审讯。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犯罪。
王老汉以揭发陈雅和张国龙的秘密为由,对两人进行恐吓威胁,逼迫张国龙给钱,从而达到王老汉占有私人财物的目的。很显然王老汉已经构成了犯罪,属于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最后等待王老汉的很有可能是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王老汉应该庆幸,自己没有成功逼迫陈雅与其发生关系,否则等待他的就不是敲诈勒索罪,而是强奸罪,面临的处罚也将变成3到10年有期徒刑。
回顾这桩案例,不难发现王老汉、陈雅和张国龙其实都是被欲望所驱使的人类。只不过他们的欲望各有不同,王老汉被美色和金钱所驱使,陈雅和张国龙是为了追求刺激,最终阴差阳错之下,酿成了这桩荒唐闹剧。
(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