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幻书要怎么讲故事才更好玩呢?这个标准不好定,所以答案估计也是千奇百怪、各式各样。世界科幻“三巨头”挺牛的吧?就是英国的阿瑟·克拉克、美国的罗伯特·海因莱因和艾萨克·阿西莫夫这三位。而且巧合的是,这三位都写过关于太空的科幻作品。其中,阿西莫夫写过《银河帝国三部曲》,海茵莱因写过《星际迷航》,克拉克写过《2001年太空漫游》。这些当然都是不折不扣的科幻经典。但在这些作品面前,英国科幻小说家道格拉斯·亚当斯的《宇宙全能侦探社》估计也能鼓起勇气上场扳一扳手腕——毕竟,他是马斯克最爱的科幻作家,而霍金则是他的铁杆粉丝……
粗看《宇宙全能侦探社》,即使已经阅读了全书的十分之一的篇幅,估计还会是一种云里雾里的感觉,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读一个什么样故事,似乎明白了,但偏偏头绪又特别多。好吧,其实这就是亚当斯的写作风格。这一位总是习惯于则着他的性子先抛出一个个人物和事件,让读者们一时半会儿都摸不着头脑,只有坚持看到最后、并且最好是看上一遍以上的读者,才会发现自己阅读的是一座宝藏。理清了全部的头绪,也才会由衷地赞叹作者亚当斯魔术杂耍般的的构思能力与精湛文笔。
并且,《宇宙全能侦探社》并不甘心情愿成为一部中规中矩的科幻作品,这里面简直就是个大杂烩,集侦探、灵异、恐怖、推理、穿越、言情、喜剧与史诗多重元素于一身。要想顺利地读懂弄明白全书到底讲了些什么,虽然不能说非得如金庸作品《笑傲江湖》中所说的“欲练神功……”怎么怎么,之后能得以“内外齐通”,那也相去不远了。这当然是在开玩笑,不过很显然,《宇宙全能侦探社》担当得起开这样的一种玩笑。
话说,在《宇宙全能侦探社》一书中,得益于亚当斯所使用的多线叙事的写作手法,虽然悬疑丛生,阅读的流畅性却丝毫不会减少半分。即使一下子不明就里,但还是可以姑且不懂装懂地线性读下去,直到顿悟的那一刻。人类当然是太阳系的一员、银河系的一员、本星系群的一员,直至宇宙的一员——包括亚当斯也是。但如果亚当斯脑洞大开,那就会是无边无际了。《宇宙全能侦探社》一书中容量格外之大,大到了这一切仿佛必须是发生在宇宙中才顺理成章。
但,还是不能着急,要慢慢来。读《宇宙全能侦探社》的时候,即使再兴奋,也不能心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心急也看不透亚当斯的《宇宙全能侦探社》。就像通俗地理解宇宙是自奇点开始的一样,《宇宙全能侦探社》的一开始,那匹无聊的马,以及那个骑着马的相信一切都是要种淡粉色的“电僧”,假定它们没有把读者搞晕的话,那就还好——请着往下读,书中不仅有德克,还有来自远古的外星人鬼魂,他们会联手讲一个很有意思的科幻故事,一点也不枯燥的科幻故事……
只是,毫不夸张地说,读《宇宙全能侦探社》第一遍的时候,确实难免会晕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