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一个著名学者郭先生对《道德经》中“人”和“民”的辨析文字说:老子把社会成员分为“人”和“民”两大类:“人”是指贵族统治者或者管理者,“民”则是百姓或者被领导者。
并认为,“人”具有法地、法天、法道的自觉能力,而“民”不具有这种能力。所以“民”应当接受“人”的统治、领导和教育。
这样的观点实在是对老子思想的曲解。老子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难道“人”不包括“民”?
孔子尊老子“ 其犹龙邪”,出神入化,难窥其宗;庄子称“老子澹然独与神明居”,乃“古之博大真人”,而《道德经》其言妙,其用密,故被称为“万经之王”,不可不察。
“哲学的国度”德国思想家称老子是“与哲学密切相关的生活方式创始人(黑格尔)”,“世界精神孕育者(曼纽什)”,老子“完全地和普遍地深入到了存在的最深层(谢林)”,“比西方人讲的‘理’、‘精神’、‘意义’等更原本(海德格尔)”。亦不可不察。
现以此文予以辨别,并将《道德经》中的其它代称一并做比较,探讨这些代称背后的“主人”应该是谁,他们在老子的“道论”体系中都居于什么位置。
“圣人”与“圣”:“圣人”是老子塑造的为道者;“圣”是明察、聪明。
老子论道,是通过道与万物之间的关系展开的,老子得出的基本结论是“自然自然”、“道法自然”、“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总之不离“自然”二字,即万物不受外部力量的强力干涉,自然自在、自我实现的状态。
将这一关系准则落实在为社会实践上,就是人主与百姓之间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即顺应百姓的自由选择和自主发展为准则,简言之就是“无为”:不倡导与主宰,只辅助与服务。
老子说“侯王若能守之,天下将自宾”,人主若能谨守“无为”准则,天下人自然归附和拥戴。“若能”意味着不易做到,所以老子为人主塑造了一个为道的“圣人”。
既然是塑造的,就不是实在的,也不可能是历史上的任何一个具体的“帝王”,因为一旦确定为某一个帝王,这个“圣人”就会受限于某帝王,而不具有“为道者”的全部特征。
所以,《道德经》所言之圣人,不是具体某人,而是“道”在社会实践上的“化身”。
但“圣”却不具有“圣人”的特征属性,它只是“圣”的本义:聪明。明察。老子云“绝圣弃智”,这个“圣”就是聪明、明察。而老子主张的却是“我愚人之心也哉,蠢蠢呵,我独闷闷呵”,反对的正是“昭昭”“察察”。
人与民、百姓:人是泛称,民是庶民,百姓泛指百官
“人”:是指天下所有的人,包括无论年龄性别,如“五色使人目盲……五音使人之耳聋”,“人之所畏,亦不可以不畏人”,“天地,而弗能久,又况于人乎”,“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乐杀人”,“知人者,智也……胜人者,有力也”,“邦利器不可以示人等等。
另外,还有“众人”、“俗人”;“善人、不善人”、“善救人”、“弃人”之说。
上述句中的“人”都是统称,北宁非特指某一领域、某一阶层的“人”。
“民”:义项较为复杂,但通常指平民、老百姓。早期的甲骨文“民”字为被刺伤眼睛的之人,即犯人、俘虏、贵族家中的奴隶等所谓的“下等人”。但在周代以后,“人”作为种群的名称,与动物相对,“民”则是“人”中的一类。
比如《诗经·生民》“厥初生民,时维姜嫄。生民如何?克禋克祀”,这个“民”就是“先民”,与“人”义相同。
但在《道德经》中,常用于“官”“君”“官府”相对。比如《诗经·假乐》中的“宜民宜人”,“民”是普通民众,“人”是官人。
“百姓”:据文献所记,“百姓”是战国之前是对贵族的统称,战国之后则是平民的通称,今天常用的平民、国民、普通人、老百姓等,皆是有此而来。
早期文献,比如《尚书·尧典》“九族既睦,平章百姓”,《诗经·天保》“群黎百姓”,《国语·周语中》“官不易方,而财不匮竭;求无不至,动无不济;百姓兆民夫人奉利而归诸上,是利之内也”,等等。
其中的“百姓”均含有“天下诸家”、“百官”之意,类似于今天的社团组织,因为在分封制时代是,天子或诸侯的“百官”皆出于“亲兄弟”。
比如鲁国的国君是伯禽,伯禽的兄弟(大夫)被封于不同地方,大夫的封地称“家”,“国、家”并提,即源于此。因分封制可以世袭,所以,以封邑为姓,以官职为姓的“百家”——“百姓”,就成了对众多部族的称谓。
就是说,“百姓”有“百官”之意,但更多的是指“天下诸家”,老子常以“圣人”对应于“百姓,比如“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百姓皆谓我自然”,“圣人恒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等,因为“圣人”发号司令最直接、接触最密切的还是这些“百家”人物。
所以这个《道德经》中的“百姓”泛指“百家”之人,他是相对于各部族而言的,与今天的群众团体性质差不多。
值得注意的是,帛书甲乙本和汉简本《老子》“人之饥章(传本75章)既有“人”,也有“百姓”,还有“民”:
人之饥也,以其取食税之多也,是以饥。百姓之不治也,以其上有以为也,是以不治。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也,是以轻死。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贵生。
帛书、汉简将“人”“民”“百姓”分别论述,即是说,在老子时代,这三者概念是有所不同的,无论什么行业,只要承担税赋的,都是“人”。
而“百姓”则是相对于独立的“圣人”而言的“诸家”,“民”是泛指人民群众。
但无论“人”、“民”、“百姓”所指族群有什么区别,都不是郭教授认为的那样“人与民”尖锐对立,更不是“人”具有法地、法天、法道的自觉能力,而“民”不具有这种能力。
我与吾:“我”是对为道者圣人的专称,“吾”是作者的自称
“我”,在《道德经》中,“我”和“吾”各出现23次,“我”是对“道”的拟人化的称谓,因此,对为道的圣人言也是以“我”来表达的。
比如:“我泊焉未兆……我独顽以俚”,“使我介有知”,“我无为也,而民自化,我欲不欲而民自朴”,“天下皆谓我大”,“我恒有三宝”等等。
其中的“我”,都是对道的拟人化代称,或者是对为道圣人的代称。
“吾”,则是老子自称,有时也是对圣人之外,比如侯王、用兵者等的称谓。但”圣人“之外的人只能以“吾”代称,不能以“我”自称。
比如:“吾不知谁子也,象帝之先”,“吾以观其复”,“吾何以知众父之然?”“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吾言甚易知也,甚易行”等等,都是老子的自称。
“吾”也是圣人之外其他人的代称。比如:“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也。及吾无身,有何患?”“而为奇者,吾将得而杀之”,“用兵有言曰:吾不敢为主而为客,吾不进寸而退尺”等等,都是对侯王等人的代称。
由此可见,“我”“吾”是有明确指向的,弄清楚这一点可能有助于我们理解老子思想。而古代的“人”“民”“百姓”概念,在今天已经不存在大的区别,但依然可以帮助我们明确对老子思想的理解。
一点意见供参考,“人”和“民”按照甲骨文确实如是,但周朝按照《周礼》划分等级,统治阶级即君子:王,诸侯,卿,士大夫。被统治阶级即小人:夷,人,野人,众人,庶人,国人。众人到国人也称“民”,道德经写在战国,“人”是不是指最底层的那些未开化又即将被开化的群体,“民”是不是指已经开化能共同生产的群体,百姓指君子官员?是不是老子把道定在未开化的、和大自然一体的起点上,而孔子把仁定在“人”和“众人”之间的“二人”(当然是自己造的字)起点上呢?
另外,战国时期这个“无”字,是和“天、元、炁”相同相类的字,并没有“無”这个字,用“勿或毋”表示没有,所以无为当理解为“天为,元为”,而不是“不为”,如有,当是后世儒家改动。“無”这个字按照说文解字,来自“舞”字:在神灵面前跳舞聆天意。许慎认为,演化成“没有,不”的意思,是莫名其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