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渣叔罗影
编辑|渣叔罗影
前言宋代妇女改嫁其实比任何其他封建朝代来得更寻常,甚至连后妃贵妇中也有不少人有改嫁史。
宋真宗的皇后刘氏前夫是挑货郎担的,名叫龚美,是个四川人,刘氏跟着前夫载歌载舞卖艺叫卖,被当时的太子即后来的宋真宗看上了带回宫中,改嫁后居然做了母仪天下的皇后。
对此,很多人表示疑惑,古代女子特别注重贞洁,可为何宋朝盛行女子改嫁之风?而且朝廷还支持呢?
其实宋朝比现代人想象中的更加开放宋仁宗的曹后,先前曾嫁给一个叫李化光的人,因为李化光好神仙修炼,新婚之夜逾墙逃婚,曹氏被休回家,才被选秀进官,后来也做了皇后。仁宗朝的宰相杜衍,曾随母改嫁河阳钱氏;另一位更有名的范仲淹,其母也改嫁朱氏那么、范仲淹曾经叫朱仲淹了?
不是,朱家管他叫朱说。范仲淹与朱氏兄弟一同读书,继父和异姓兄弟待他一定不错,范仲淹长大后,知道自己的身世,感激母亲的抚养,拜别朱家,考中进士做了官,于是迎接母亲到家中奉养,恢复了自家姓氏,用了后来通行的名字。
从范仲淹孤儿寡母的相互关系和生活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出儿女对母亲的改嫁通情达理,毫无怨恨,爱护尊重,生养死葬唯恐不能尽心尽意。这样的观念似乎比今天的许多人还要进步不禁要点个赞!
其实,从法制上看,宋代的法律并不完全禁止妇女改嫁。《宋刑统》规定:“诸居父母及夫丧而嫁娶者,徒三年。”夫丧马上改嫁者要判三年有期徒刑,但换句话说,过了居丧期的寡妇就可以再嫁。
寡妇的居丧期原先规定为二年零三个月,宋哲宗时改为一百天,所以潘巧云在王押司死了一年后再嫁杨雄,是完全合法的。宋朝的法律有规定:“已成婚而夫移乡编管,其妻愿离者听夫出外三年不归,亦听改嫁。”
移乡编管就是因罪流放,林冲的情况就属于这种。还有一条法律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女方可主动提出离婚申请,宋仁宗时,龙图阁学士祖无择的妻子徐氏嫌丈夫丑陋,与自己不相般配,提出离婚,法律也支持了她的请求,所以潘金莲是因为信息不灵不懂法律,否则倒也可以与武大郎好合好散,不致害人性命。
从真宗、仁宗两朝皇后以及范仲淹的事例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的社会舆论对改嫁的妇女并不歧视,宋代甚至有不少官员为他们已改嫁的母亲请求恩封,也大多告准。另外,改嫁过的妇女如有某此符合道德规范的先进事迹,仍然可以被推崇为“节妇”树立牌坊在宋人的一些笔记资料中,就有不少节妇是改嫁妇女。
宋朝的社会环境看来确实蛮宽松,怪不得汤因比老头想活在宋朝,我们印象中的礼教“吃人”,恐怕还是后世的事情。
宋朝人碰到什么纠纷都会想到对簿公堂,看来还是讲法制的。不过,如果这个纠纷是发生在同宗本族人之间,那么,也有可能在家族祠堂里自行解决。宋朝的社会既是市民社会也是宗法社会,宗族祠堂在某种意义上具有跟公堂衙门一样的权威。
刚刚说到范仲淹范老师,在他的家族里,族人发生了纠纷都要到他老人家的牌位面前去讲理,因为范仲淹创立了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一个宗族祠堂一一范氏义庄。
庭审观摩,小案件中有大玄机公元十二世纪的宋朝末年,古称金陵的南京城内,有一个老实巴交的男人在衙门的办事金厅里做着一个小官,毫不起眼。男人的老婆却很有几分姿色,要身材有身材,要脸蛋有脸蛋,再加上顾盼神飞,巧笑倩兮,更多了几番风情。
这样的夫妻就像莫泊桑小说《项链》里的男女主人公,在现世的男女组合中也颇为多见。因为是小户人家没有太多规矩,男人也素来疼爱老婆,所以任由老婆抛头露面四处出游。偌大一个金陵城都晓得这个妇人的艳名、一些浮浪子弟竞相追逐垂涎三尺。
一天,郡守长官设宴,邀请全体僚属的家眷参加,就像今天的领导年终岁末慰问家属,这个金厅官的老婆也在受邀之列。妇人热衷社交,接到邀请函自然欢喜,幼想着在金色大厅里众星捧月的感觉,便早早在家里打扮停当,就等着老公下班回来接她一起赴宴。
日落西山,到了赴宴的时辰,四个轿夫抬着一顶“宝马”轿子来到小金厅官的家门前,说是金厅官派来接夫人的。妇人早已等得心急,没有多想,更没有多问,就上了轿,吩咐一个仆人跟在后面。
轿夫们抬起轿子,健步如飞,越走越快。那个跟在后面的仆人很快就跟丢了,落在后面。仆人倒也不急,反正目的地是郡守家里,去迟了也不耽误照顾夫人。没想到就是他的不负责任引发了一起刑事案件。
仆人到了郡守家里,已经迟了半个时辰,却不见女主人到来这才发恍。再赶到衙门里找着男主人,奔告其事,男主人也大吃一惊:平时打的都嫌贵,哪里有钱租专车,自己何曾派过什么轿子回家?
两人面面相觑一阵,意识到事情不好,连忙报案。那守也派出各路捕快四处缉查,可哪里去找妇人的踪影?
再说那个妇人,一路还做着流光溢彩的梦,等到下轿一看满眼红灯高悬,入耳淫声浪语,哪里是什么郡守宅第?分明是勾栏之地!
妇人情知上当,可此时已经羊落虎口,勾栏里的人不由分说唯独王从事吃着吃着就放下了筷子,呜咽起来。太守知道其中必有缘故,就问他怎么一回事。王教授说:“我一吃这用鱼,就想起了我的妻子。
我的妻子过去最擅长做这道菜。她做的甲鱼总是把裙边外面那层黑色的薄皮剥得干干净净,切成方方正正的肉块。今天你席上的这道菜,同我妻子做的用鱼太像了,我一想起来就禁不住悲伤落泪。”
于是,把他妻子失踪的经过讲给在座的客人听、大家都嘘唏感慨。太守把王教授请到内室,叫来一个妇人王教授一见失声大呼一一这妇人正是他离散的妻子!两人骤然相聚、抱头痛哭。
原来,那年他们搬家时,有个歹徒得知了消息,就抬了乘轿子把王妻骗走了。歹徒把她卖给了人贩子,人贩子又转手以三十万文的价钱把她卖进了青楼,青楼的鸭儿因她不肯好好接客怎么打骂都不管用,便又将她卖给了太守做妾。
说来也是天注定的巧合,她在太守家平时并不下厨,这天正好因为厨子病了,才让她下厨代劳。
这是一个破镜重圆的故事,好歹比金陵那个小事的遭遇要强些。但是,看了这两个拐卖人口的故事,各位团友不免还是要对宋朝的治安状况打上一个问号。其实,阳光下哪里没有罪恶呢?
拐卖人口当然是一种非常古老的罪恶了,宋朝的人口拐卖案件大多发生在勾栏与青楼,这跟宋朝的鸨儿制度有一定关系。
结语从前我们看小说、戏曲,总以为大宋朝积贫积弱,苟且偷安。《杨家将》《呼家将》之类的故事,更是让我们相信,宋朝的边境总是烽火连天,幸亏有了英雄们不屈的抵抗,才使得我们汉民族不至于早早沦为外族的奴隶。
实际上宋朝是一个拥有高度文明的历史时期,所以民众思想比较开放,对这些婚姻之事管制相对来说宽松一些。能在一块过日子就过,不能过就改嫁,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