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令之死

西归老人 2024-04-25 20:37:35

曹之英,祖籍安徽黄山,任四川某县县令。

当时,曹之英治所内发生一起凶杀案。

有一侄,家境富裕,杀害其叔。

因侄子有钱,犯人命案后,大肆贿赂官员,将八百两纹银献给曹之英。

曹之英收受贿赂,命属下幕宾,篡改招供供词,删减卷宗,为犯人脱罪。

幕宾删改供词时,闻窗外鬼声吁吁,声音很大,但幕宾亦受其贿,遂置之不理,犯人侄竟逍遥法外。

后数年,幕宾先死,死时见一鬼浴血而立,称曰:你与曹某得贿赂,不顾曲直,使得恶侄漏出法网。为使恶侄脱罪,反诬陷我,恶意中伤,令我冤屈难申,饮恨九泉。今日,我上诉天帝,将讨还公道。

言罢,幕宾双手自扼其喉,喉断而死。

曹之英亦相继死,死后家业凋零,仅留一子。

曹之英之子入泮就学,忽暴卒,竟绝后。

西归老人评曰:

本故事不长,而解说起来,却非易事。

字越少,事越大,我们在一个(势)字上着眼。

势,执+力,执着于力,被力所迷,认为力之所至,无坚不摧,于是肆意妄为,枉顾因果,酿出滔天巨恶。

秦丞相李斯被车裂时,拉着其子之手,痛哭流涕,言曰:欲与子复牵黄犬,于东门逐猎,可得乎?

李斯至死不悟,身遭大辟,身首异处,正因杀业所致。

然而,当李斯得势时,颐和气指,赫赫权势,严刑峻法,残虐生民,早已将报应一事抛诸脑后。

权臣和珅得势时,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北京城钱庄、布店、当铺、酒家、田产等,半数以上与和中堂存有千丝万缕联系,和珅怎么也不会料到,数年后有三尺白绫在死牢里等着他。

势能迷人,人被势迷,便会作出仗势欺人事。人生得意,容易忘失因果,把报应一事忘了。

不止李斯、和珅如此,凡入朝为官、封疆大吏,皆有此弊病。

你看当今落马贪官,正得势时,他们会将因果二字刻于脑门上么?

我观落马官员,当其为非作歹时,良心难安,为求安心,常往寺院跑,这就是你在新闻中看到的某某落马官员大搞封建迷信。

依我看,落马官员非是搞迷信,他是身不由己,知道自己作恶多端,受良心谴责,不得不如此。

如若不然,为何落马官员中,多数都有大搞封建迷信一节?求心安耳!

故事中的曹之英,当其主政一方时,断不会想到收受八百两纹银后,会落得横死绝后的结局,若能想到,曹之英必不如此。

若作此等解读,终与读者无关,因为多数读者不是封疆大吏,朝廷命官如何罔顾事实、为非作歹,与读者关系不大,读者不是官,并无官势可倚。

但,你是个人吧?

人有人的势,狗仗人势,这句话说出来不雅,却足能证明人亦有势可倚。

诸位读者,你有没有倚仗人势,被人势所迷?

一定有!

我说件事,诸位运心思惟。

地狱众生,日日被猛火灼烧,处处遭生吞活剥,是六道极苦处,求一刻暂歇而不得。

想那畜生,利刃割喉,滚水加身,一生劳苦,任人凌虐,临终又落得如此惨局。

人住世间,衣食无忧,歌舞娱心,正作乐时,可曾想到此时此刻,有无量众生身处极苦,苦恼难脱。

人凭人势,纵情恣欲,广造诸恶,不思因果相承,当失却人身,人势不在,无势可倚时,亦如官家落魄,身遭大辟。

所以,不仅贪官倚仗权势欺人,寻常人等亦是如此,仗人势而胡作非为。

正得意时,贪官不思失却权势之患,得人身时,世人不思失却人身之苦。

若以此看,贪官与世人同在仗势,所不同者,贪官仗官势、世人仗人势耳!

曹之英仗权势,贪赃八百两为罪人开罪,而世人以十块钱买鱼虾,剖心挖腹,此与曹之英同一残忍。

曹之英为贪私利枉法,世人为贪口腹欲杀生,口腹欲亦属私利,是一不是二。

若说不同,曹之英欺人类,世人欺异类,论欺则同,论类各别。

佛言众生平等,人类异类同属众生,究竟有何分别?不过是业力大小有别而已!

曹志英及幕宾临死,遭冤鬼索命,世人临终,则被生时所杀异类索命,此事内典中讲说分明,时人以冤亲债主称之,被冤亲债主索命去。

观此可知,曹之英被同类索命,世人被异类索命,果报无分别,同一索命也!

似此,当如何对治?

昔日,印祖住世,大书一(死)字,作顶门一针,念念不忘死时,则道业自成。

我觉得,不妨再写两个字,大书(因果)二字悬于中堂,则心中惕然有警,可免斯祸。

若能每日念死念因果,无论官员世人,必不敢肆意妄为,良以作恶目前,报应随后。

譬如毒酒一盏,世人虽贪杯,断不会饮此毒酒,速取亡身。

人生得意得势如美酒,恶行杀淫似毒药,毒药入酒人不饮,亦如惧遭报应而断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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