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一:沈鸿飞
浙江吴兴有沈姓三兄弟,沈鸿飞排行老二,为人阴险。
沈鸿飞的大哥常年在外经商,留下大嫂一人在家独居。
沈鸿飞的小弟年龄尚小,嫌疑也小,因此沈鸿飞每次给大哥写信,都把弟弟叫到房间中来,让弟弟代笔。
写完信,沈鸿飞会送给弟弟一些饮食,当作酬劳。
沈鸿飞与大嫂关系不和,遂诬陷大嫂与弟弟通奸,逢人便说,弄得满城风雨,甚至有浪荡子写下淫词滥调绘声绘色描绘其事。
大嫂无以自明,含恨自缢而死。
沈鸿飞见大嫂上吊自杀,颇为得意,为自圆其说,沈鸿飞又跟人讲:嫂嫂因奸情败露,羞愧难当,没脸面再见世人,于是自缢死。
经沈鸿飞这么一说,街坊邻居觉得有理,遂在背后议论弟弟。
弟弟窘迫难堪,不能自证清白,生了一场大病,郁郁而终。
二人死后不久,忽有一日,沈鸿飞自外而归,刚到厅堂,突然大呼:有鬼!有鬼!
众邻居闻声赶来,见沈鸿飞跑出大门,站立街心,用手掌掴自己,口中喃喃自语:黑心贼!你诬陷我跟小叔通奸,我上吊自杀,死后你还在污蔑,致使小叔含恨死。今我二人上诉冥司,来索你命。
说罢,沈鸿飞猛力捶打胸口,复言道:你跟大哥关系不睦,冤枉我跟大嫂通奸,良心何在?
当时,街上观者如潮,挤满了人,众人心知肚明,这是大嫂和弟弟来向沈鸿飞讨命债。
有乡亲代为解劝,曰:事已至此,索命有何益处?不如延请高僧,追荐你二人,令你二人早得超生,如何?
沈鸿飞变声为弟弟,言曰:我生前未作恶,用不着高僧超荐。如果大嫂肯善罢甘休,我就走!
说完,沈鸿飞又变声为大嫂,复言曰:此是何等事,焉能解劝?
沈鸿飞自咬其舌,舌片片落,复拾碎石,暴击牙齿,齿落,血流被体。
沈鸿飞见路旁有石柱,遂竦身一跃,以头触柱,脑浆尽裂而死。
故事二:某刑名
浙江某生,自幼学习法律,艺成后到江西求职,被某太守聘为幕宾。
某生入职后,与太守相处甚融洽。
太守固是能吏,每遇乡民诉讼,必亲自升堂断案。
当时,某县有一寡妇遭匪徒调戏,寡妇屡拒匪徒,而匪徒屡屡相扰。
寡妇不堪其辱,将匪徒上诉到县衙,未料想匪徒反咬一口,说寡妇与自己两情相悦,实属和奸。
县衙不能决,将此案上报,移交府衙,由府衙审理。
太守升堂,明察秋毫,查寡妇有冤屈,遂依法惩戒匪徒以结案。
太守升堂时,某生躲在屏风后偷窥,见寡妇艳丽有姿色,欲聘寡妇为小妾。
寡妇执意不许,某生怒,强下聘礼,扬言曰:必纳此妇而后已!
寡妇自忖不敌官府势力,惧怕遭到某生强暴,遂自缢死。
寡妇死后三日,同事见某生未到府衙供职,便到某生家中寻找。
众同事破门而入,屋中散发血腥味,共见某生手执利刃,自断咽喉,血流溢地,已死去多时矣!
故事三:姚康明
我外祖家的族弟姚康明,博学多才,平生也无恶孽,只是说话轻薄,尤其喜好以笔墨讽刺人。
凡是涉及妇人闺房情事,哪怕只是疑似,姚康明必会捕风捉影,巧为附会,写出一篇诗词文章。
因其所作词意清新,坊间多有流传,传播极广。
姚康明屡试不第,因其为人轻薄,无人敢延请他教授自家子弟。
生负多才,竟穷困饥饿而死。
姚康明死时,身上无衣服被褥,卧在一团破絮中,跳蚤虱子一大把,由我外祖为其殡殓。
姚康明留下一子,无依无靠,归外祖抚养。
此子淳朴谨慎,外祖养育他多年,希冀其长大成人。
就在此子授室之年,忽患怪病暴卒,其家遂绝后。
西归老人评曰:
汪先生写完三段故事,未作评语,我本想说说,竟一时无语,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此刻心中一片寂凉,不想再发一言,料想汪先生当时心境亦如此,无语就是最好的评点。
故事中三位主人公,人生落幕一个比一个凄惨,而当其作恶自鸣得意之时,不见得无人劝阻。他们会听劝阻吗?不会!
说法不对机,还如对牛弹琴,讲道理与人听,反招怨尤,此是人生常态。
信则有,不信则无,三位主人公皆不信因果,试观三人惨死之状,因果是有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