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使用非全日制劳动者,有较多优点,如可以通过口头订立用工协议,且无需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后公司也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非全日制用工既可以满足用人单位灵活用工的需求,还可以节约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很多公司都会选择,但是公司是否需要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呢?
经典案例
2020年1月,A公司的厂房需进行修缮,A公司与B公司签订修缮修理合同,将项目发包给B公司。2020年2月,B公司招用甲在内的劳动者为A公司厂房进行整治改造,B公司未给甲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7月8日甲在工作中受伤,7月9日入住院治疗,被鉴定伤残十级。
因B公司未给甲缴纳工伤保险,导致甲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于是,甲与B公司交涉,要求公司支付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B公司称甲为非全日制用工,公司无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所以未同意甲的要求。甲无奈之下提请仲裁,仲裁支持了甲的请求,B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甲在工作期间因工负伤并被鉴定为伤残十级,B公司应缴纳而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造成甲无法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所以,B公司应向甲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风险提示
公司招用非全日制劳动者无需为其缴纳养老医疗的社会保险,但需要缴纳工伤保险。如公司未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受工伤后,劳动者无法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需要由公司来支付。
公司治理建议
公司应如何正确聘用非全日制劳动者,以避免支付伤残补助金赔偿金等风险呢?我们建议:
1、无需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养老医疗等保险
因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性,即劳动者在同一公司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可与多家公司之间订立劳动合同,并且双方都可随时终止劳动合同等特点,使得非全日制劳动者的保险,区别于全日制劳动者的“五险一金”。公司可以不用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费用,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
2、需要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
如上述所说,公司无需为劳动者缴纳养老或医疗保险等,但公司需要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由公司申报工伤认定以及代为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等,如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受工伤后,不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的,需要公司来支付,如本案中的B公司。
3、无需给非全日制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由于一些公司用工时存在不规范,超时用工情况,会导致非全日制用工方式无效,被法院认定为全日制劳动关系,那么双方终止劳动关系时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公司应按法律规定的用工时长安排劳动者工作。公司其他用工形式还可阅读《将员工改为外包用工,算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法研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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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李 慧
股权高级合伙人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盈科管理委员会 委员
盈科业务指导委员会 委员
盈科公司法律事务部 副主任
上市公司商学院《法律风险》主讲导师
工信部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律师
中级并购交易师、碳排放交易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
业务领域:公司设立与投资、公司合规体系建设、股权激励、股权架构设计、并购与重组、破产清算、商事诉讼等法律事务。
李慧律师,专注于企业法律顾问服务,长期致力于公司法与合规研究,熟悉公司治理结构、内部运营和HR管理事务。
担任多家教育培训业、口腔医疗业、物流业、制造业、传媒业、租赁服务业、住宿餐饮业、软件与信息技术业、珠宝首饰业……等行业企业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