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名单
我们在此前报告中给出了兴业研究城投界定标准,自本报告起,我们将按月跟踪城投债资金用途特征,并从债券借新还旧、募集说明书声明是“市场化经营主体”、政府公告退出融资平台三个维度,更新兴业研究城投名单。
在募集资金用途方面,2024年1-2月,城投债募集资金用于借新还旧、偿还有息债务、补流以及项目建设的比例分别为84.3%、10.7%、3.1%、2.0%。相较于2023年第四季度,城投债中用于借新还旧的比例增加了2.6个百分点。广东、上海、福建、北京和河北城投债中用于补流或项目建设的比例分列前五位。经筛选,有93家城投募集资金中借新还旧占比低于阈值,2024年1-2月新增加的主体数量有35个,另外有2家主体虽然借新还旧的比例高于阈值,但是资金用途拓宽至补流,也应当不是监管认定的城投。
在“市场化经营主体”方面,2024年1-2月,有58家主体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声明是“市场化经营主体”,截至2024年2月末,有相关表述主体共有112家。58家主体仍多位于强省份(非12个化债重点省份),外部评级以AA+为主,层级以地市级为主,但区县级主体数量占比明显上升。从所涉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来看,绝大部分债券募集资金仍用于借新还旧,首次出现偿还有息债务的案例,说明趋势上“市场化经营主体”不是监管认定的城投,资金用途可以拓宽,但偿债也就需要依靠自身经营,应将其以普通地方国企对待。
在政府披露已退出融资平台方面,2024年1-2月,仅1家江苏省园区级发债主体由地方政府披露退出融资平台。
基于上述标准,2024年1-2月新增32个主体(上述3个条件满足其中1条)不符合兴业研究城投界定标准。同时,在2024年1-2月新发债主体中有13个主体,虽然Wind或者YY将其界定为城投,但是公益性资产占比(兴业研究标准)低于30%,也不在兴业研究城投名单。
请登录兴业研究APP查看完整研报
获取更多权限,联系文末销售人员。
★
★
免 责 声 明
兴业经济研究咨询股份有限公司(CIB Research Co.,Ltd.)(中文简称“兴业研究公司”)提供,本报告中所提供的信息,均根据国际和行业通行准则,并以合法渠道获得,但不保证报告所述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报告阅读者也不应自认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而加以依赖。
本报告中所提供的信息均反映本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我司有权随时补充、更正和修订有关信息,但不保证及时发布。本报告内容仅供报告阅读者参考,一切商业决策均将由报告阅读者综合各方信息后自行作出,对于本报告所提供的信息导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后果,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的相关研判是基于研究员本人的知识和倾向所做出的,应视为研究员的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所在机构。我司可根据客观情况或不同数据来源或分析而发出其它与本报告所提供信息不一致或表达不同观点的报告。研究员本人自认为秉承了客观中立立场,但对报告中的相关信息表达与我司业务利益存在直接或间接关联不做任何保证,相关风险务请报告阅读者独立做出评估,我司和研究员本人不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本报告中的信息及表达的观点并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投资建议,不能作为任何投资研究决策的依据,我司未采取行动以确保此报告中所指的信息适合个别的投资者或任何的个体,我司也不推荐基于本报告采取任何行动。
报告中的任何表述,均应从严格经济学意义上理解,并不含有任何道德、政治偏见或其他偏见,报告阅读者也不应该从这些角度加以解读,我司和研究员本人对任何基于这些偏见角度理解所可能引起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采取行动保护自身权益的一切权利。
本报告版权仅为我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表。除非是已被公开出版刊物正式刊登,否则,均应被视为非公开的研讨性分析行为。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兴业经济研究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我司对于本免责声明条款具有修改和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