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己诏——君主的祷文

不朝鸿 2025-01-04 11:12:47

最出名的罪己诏是汉武帝的《轮台诏书》,全文太长,有兴趣的可以自行翻阅。

钟惺《夏商野史》——禹王舟至岸,用车驾巡行,复遍返于徐杨之间。见途行数罪人,带纍而走,下车泣之。左右曰 :“罪人不顺道而犯法,王何为痛之?”禹王曰 :“尧舜之民,皆以尧舜之心为心;寡人为君,民各自心其心。是以痛之 。”

商汤打败夏后氏,建立商朝,也曾发《汤诰》检讨自己的过失。

各朝下“罪己诏”的皇帝数量分别是:若包括吕后的话,两汉有十五位下过“罪己诏”;接下来三国有一位,就是魏文帝;再有吴国两位、两晋七位、南朝十四位、北朝一位、隋朝一位、唐朝八位、五代六位、宋代七位、辽代一位、金代一位、元朝四位、明朝十一位、清朝八位。

如此众多的“罪己”行为,似乎罪己、反省等行为是明君的标配。

其实也不尽然,上古君主称孤道寡,意思是自己孤独无助,缺少德行,都是自称,禹王泣囚等自省行为的逻辑也是因为自己治理能力不足,导致臣民有错犯罪,自己应该承担最大的责任。

而其他的众多罪己“诏书”、行为、言语等等,更多的是向上天承认错误,乞求宽恕的“祷文”。逻辑也大多是天下是君主的天下,人民是君主的臣民,如果发生天灾横祸,那么一定是君主“不德”、“德不配位”等等,野心家以此来攻击君主执政的合法性,以及上天批准的神圣性,通过向上天发出“罪己诏书”的祷文,以求获得上天的宽恕。

如果在发生类似的事情,那就再发一次祷文。

所以“罪己诏”的对象大多是上天,而不是臣民。臣民也绝不是君主“罪己诏”的对象,君主不会因为天灾或者自己的过失向臣民发“罪己诏”道歉,一是没用,二是不值得。

为什么没用?因为就算君主向臣下发出罪己诏,权臣就会放弃废黜君主吗?伊尹流放太甲、厉王奔彘、霍光废昌邑王难道是因为君主没有发“罪己诏”吗?

向臣下发“罪己诏”,曹丕就不会受汉禅位?再说曹丕要一个“明君”“自愿”禅位给他来显示帝位的合法,还是要一个被上天抛弃的“有罪”的汉帝“自愿”禅位给他?结果自然是明确的,臣下不值得成为“罪己诏”罪己的对象。

逻辑这么捋一捋,其实所谓的“罪己诏”,水分很大,“罪己诏”对象认知的错误,和人们对罪己诏本身的理解有很大的偏差。

就拿名气最大的汉武帝《轮台诏书》来说,其本意的主要观点是,武帝本人得天眷顾,顺天而行灭匈奴,在战争准备、时机选择、选将用人等各方面,没有大的错误,但是神秘流的术士、星象、占卜、谶纬等太不给力,何时出兵、选何方向、任谁为将等上天给的启示,这些人一个都抓不住,算不准。而在神秘流这方面,匈奴是占了优势的,匈奴给汉军下的诅咒,“匈奴缚马前后足,置城下,驰言‘秦人,我若马’”神秘流无法识别,不能破解。这一点汉帝国需要加强,在没有破解上天启示的情况下,你们也拿不出确凿的证据的情况下,轮台屯兵的建议先放一放,攻击匈奴的战争也先放一放。

诏书中没有出现的是,汉军即使曾经俘获了匈奴的祭天金人,也认识不了祭天金人的用法,更何况如此重要的祭祀祭品,神秘流的术士也不能借机利用祭天金人反诅咒匈奴,破坏匈奴的国运。汉武帝晚年崇信巫蛊,对神秘流的术士、星象、占卜、谶纬等是深信不疑的,同时对汉帝国神秘流的衰落也是痛心的。

以此来看,《轮台诏书》哪里有一点像是“罪己诏”?

大多的“罪己诏”,不过是君主对上天的祷文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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