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依法不应该平分,道德绑架不能超越法律的权限,朋友情谊也不能剥夺个人的合法利益。
从法律上说,这笔钱100%属于你;但从人情上说,完全不分可能让朋友觉得你“吃独食”。最圆满的方案是守住底线,灵活处理。
你请朋友吃海底捞,本质上是单方赠与。

你掏钱买单,朋友接受你的情义。这种行为的核心是“你花钱,对方受益”,但法律上并不因此让朋友获得任何财产权利。
朋友只是吃了顿饭,既没掏钱,也没参与合同签订,他们和海底捞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消费合同关系,更无权主张赔偿款的分配。
而海底捞的10倍赔偿,援引的是《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核心逻辑是“商家因过错对消费者进行惩罚性赔偿”。这里的“消费者”在法律上定义为直接支付费用并与商家建立合同关系的主体。
也就是说,只有你作为付款人,才是法定索赔对象。朋友虽然吃了火锅,但并未参与合同履行,他们的身份更像是“服务接受者”,而非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
举个极端例子:如果朋友在饭局上食物中毒,他们当然可以单独向商家索赔医疗费,但这是基于侵权责任,而非合同关系。而海底捞此次赔偿是合同违约补偿,与侵权无关。

因此,朋友要求平分赔偿款,本质上混淆了两种法律关系。
从法律角度看,《民法典》第122条明确“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得利”。若你将赔偿款分给朋友,相当于将本属于你的合法财产无偿转移,这既不违法,也不构成义务。但反过来,朋友若强行要求分钱,反而是对你财产权的侵犯。
你有权全额保留赔偿款。这既符合法律,也符合道德。
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对性原则,只有合同当事人(你和海底捞)能主张权利。海底捞的赔偿协议明确将款项打给付款账户,这一操作本身就符合法律逻辑。
但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即使合法的事情不符合人情,仍然会有许多人看不惯,所以你还要继续做许多事情,达到既合法又不伤害感情的效果。

朋友要求分钱,表面上是争利,实则是心理不平衡。大家共同经历了“恶心事件”,凭什么你一个人拿钱?这时,你可以把问题从“钱归谁”转向“如何用钱修复关系”。
例如:用赔偿款组织一次新聚会。向大家提议:“这笔钱是意外之财,咱们再吃顿好的,我请客!”这样既符合“请客者承担风险”的传统观念,又用共同消费冲淡矛盾。
若朋友坚持分钱,也可以提议:“咱们每人拿一部分,剩下的捐给食品安全公益组织。”这种方式既保全双方面子,又赋予钱财道德意义。
如果上述两件事情都不愿做的话,也可以直接告诉朋友:“我不是舍不得钱,而是这事涉及法律原则。如果我今天迫于压力分钱,等于默认‘谁闹谁有理’,长远看对咱们的关系反而有害。”
同时,可以适当让步:“如果你们真觉得不公平,我可以象征性分一部分,但必须说清楚——这是情分,不是义务。”
所以,真正的朋友不会为几千元翻脸。你可以通过其他方式维系关系,比如在朋友需要时主动帮忙,或者逢年过节赠送小礼物。时间久了,对方自然会明白:情义比一笔横财更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