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家长看晚自习”是家校教育职责的错位

才干王营评 2024-12-22 08:39:02

“让家长看晚自习”是家校教育职责的错位

王营

有消息称,某实验学校要求家长轮流到学校监督孩子们晚自习,时间为每天19点20分至21点20分。寄宿生必须上晚自习,而走读生可自由选择。家长如果没空或者不愿意监督晚自习,可以出钱请人,一晚100元,由家委会安排人值班,报酬给志愿者。事件曝光后,学校当晚便暂停了家长的参与。当地教育局也就此回应称,将针对家长反映的情况要求学校整改。

本该由学校负责管理的晚自习,却让家长代劳,笔者认为该校的这一做法,模糊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界限,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职责的错位,非但不能带来良好的教育效果,而且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毋庸置疑,这一做法给部分家庭带来了经济和精神方面的双重压力,一些双职工家庭和晚上有工作的家长,带着一天的疲惫,难以抽出时间和精力到学校值班,不得不花钱雇人,或者让年迈的爷爷奶奶亲自上阵,而学校却当起了甩手掌柜。另一方面,就学生学习而言,让家长代替教师看管自习,任课教师就不能及时了解学生当天学习情况,不能解答学生学习中遇到的问题,这是对学生的不负责任。

在一些学校和教师看来,要求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情。在认知上,很多教师相信家庭的教育环境(尤其是家长的重视态度和参与程度)对学生的学业成绩显著正相关,相信孩子的学业发展和成长对其家庭的意义远远大于对学校的意义。因此,本着责权一致的原则,家庭希望得到收益就应当付出努力——配合教师完成教育任务。在态度上,教师天然地希望有人帮助自己承担教育任务,以减轻自己的工作压力。就像这样所学校,其最初动议就是为了减轻教师看管晚自习的负担,加强自习管理,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

重视家长在孩子教育和成长过程中的作用,引导家长参与到学校管理,这是现代学校制度提出的新要求,只不过这种参与必须符合家长自愿的原则,更不可以“参与”为由让家长代替本该由学校和教师完成的工作。国外学校也有类似的“家委会”性质的组织,但这一组织成立的目的,是增进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搭建起意见交换、信息沟通的桥梁。如果家长只剩下被学校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义务,对教学活动和有关举措缺乏有效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就无法实现学校教育的良性发展。

学校教育当然需要家长的参与,但不应随意绑架家长们的意志,更不应把教师本该承担的责任转嫁给家长。笔者认为,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并不意味着代替教师的部分工作成为“编外教师”。在家校共育的过程中,要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明确各自职责。家长委员会作为联系学校和家长的桥梁和纽带,在做出每项决定前都要征求大多数家长的意见。同时,要厘清家校共育中家庭和学校各自的责任,不该家长承担的任务,家委会要及时和学校沟通解决,以防止家校之间职责越位。

二是要开展家长教育。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家庭教育讲座等活动,让家长学习家教新理念,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以及学校有关的活动要求等,不断提升家长的教育素养和能力。在此基础上,促进家长和教师共同成长、共同进步。

三是要参与学校管理。家长委员会要引导家长适度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以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同时,可通过家长之口扩大学校对外宣传力度,提升学校在社会上的美誉度。

三是要参与课程建设。家长是重要的课程资源,在家长自愿的基础上,一些讲座、短期课程、实践课程等可以由家长承担。

曾经不断有人呼吁要给孩子“减负”、给教师“减负”,如今看来,也需要给家长们“减负”。教育行政部门要厘清现代教育中家长和学校各自的责任,该由学校承担的职责不能推诿给家长,更不能打着参与学校管理的名义来弱化学校的管理和引导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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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2-23 21:50

    家长别再帮倒忙了![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指指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