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十年,真的公平吗?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就是不可逾越的鸿沟

园丁爱历史 2023-06-03 16:50:28

有人说,过去是清风明月、社会公平正义、人民激情澎湃的时代。

我不知道他说的公平正义从何谈起,我只谈谈我所经历的。

一、如果说那个时代公平的话,你知道不知道,那时农村招工的几乎都是干部子女。

七十年代,我们邻村村支书的闺女招工到县百货大楼上班,本来我姑姑应该到百货大楼上班的,因为我爷爷是村里的老书记,后来奶奶不愿意就没有去。

二、那些年推荐上大学也都是凭关系,因为是推荐,不通过文化考试,那么最有资格,当然干部或者干部亲戚,因为一般贫下中农的子女再有资格人家也不知道,人家对自己的亲戚朋友的孩子最熟悉。

举贤不避亲吗?这个也可以理解。

不管现在的高考招生制度有多少弊端,我认为这是最公平的,恢复高考以后,多少农村的孩子通过高考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三、六七十年代是物质匮乏的时代,很多东西不找人走后门根本买不到。

记得我们家的缝纫机 就是我大舅给他在县政府上班的同学写信,让他想办法给买的,没有熟人,永远是“缺货”。

四、包产到户后,人民公社生产队解散了,农民自由了,除了种地,还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各显其能,改变了自己的生活。

我小时候的玩伴,虽然村东头赵青,没有考上学,但靠香油的手艺发了财,在大城市买了房,一家都进了城。

西邻利爷(辈大,比我小两岁),靠收粮食,挣了钱,买了收割机、旋耕犁、轿车,在马路边盖起来二层的小楼。

堂弟靠养鸡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给闺女在县城了买了房,自己也买了车。。。

生产队是纵你有多大的本身也只能和土坷垃打交道,我并不是说种地低人一等,只是说这种体制束缚了人的自由,埋没了人聪明才智,浪费了很多人才,本身就不公平。

另外,我认为,最大的不公就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巨大差别。

其他方面如招工、上学就不说了,单看看粮食供应:

在1954年春季,当时的聊城专员公署财经委员会制定了一份关于细粮供应分配办法,将专区内的人民按身份差异进行了详细的等级划分。

在当时的粮食统销制度下,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待遇天差地别,只有非农业人口才能享受细粮供应,农业人口则不在此范围之内。

第一等级:国家机关、团体、国营企业、工作人员、工农干校、干部训练班,吃大灶者每人每月供应面粉12斤,或小麦14斤、大米7斤为最高标准;吃中灶者每人每月供应面粉16斤,或小麦19斤、大米7斤为最高标准;吃小灶者每人每月供应面粉19斤,或小麦24斤、大米5斤为最高标准。

第二等级:中学师范教员、医生每人每月供应面粉16斤,或小麦19斤、大米7斤为最高标准;医院护士、高级小学教员、干部文化教员、电影队工作人员每人每月供应面粉12斤,或小麦14斤、大米7斤为最高标准;中等师范学校学生每人每月供应面粉6斤,或小麦7斤为最高标准;高、初小之外籍与在校搭伙学生每人每月供应面粉6斤或小麦7斤为最高标准,如愿吃大米者可以小麦1斤换大米1斤。

第三等级:沿河修堤工作人员、测量队食用细粮与机关工作人员同,但是修堤民工暂不供应细粮,他们可采取与当地群众的粮种交换解决。

第四等级:国营工厂、交通、建筑企业职工每人每月供应面粉12斤,或小麦14斤、大米9斤为最高标准;私营工业、交通运输业职工在16人以上者,每人每月供应面粉10斤或小麦12斤、大米5斤,不足16人者按市民标准供应。

。。。

第八等级:农民一律不予以供应细粮,农民如需要婚丧嫁娶可用大米照顾,尽量不用小麦。农民中的产妇、老人、病残原则上也不供应细粮,可动员农民互借互换,无法互换者可以大米照顾。

虽然农民在纸面规定上已经被列为最低的一等,但在现实中他们往往连足够的粗粮也无法购的。

很多人说的公平、公正只是文字,而不公平确实是那时的现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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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丁爱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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