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学时遭遇过校园暴力;教学三十多年,谈一下校园暴力

三不一无课程 2024-03-22 11:57:22



最近接连爆出一些校园暴力事件,特别是河北三个初一学生杀害同学的事件,令国人动容,引发了热议,大家强烈要求解决校园暴力问题。

前几年,东北曾经有个未满十四周岁的孩子强奸了一个女孩子,他后来又闯入女孩子家中杀害了她的母亲,再一次强奸了这个女孩子。一个未成年杀害了一个四岁的小女孩,最近经过几个月的心理矫正,他已经可以正常上学了。

强奸两次,又杀害人家母亲,按说比三个初中生杀害同学更加恶劣,可是慢慢的世人还是放下了。

现在这个杀害同学的案件能不能引起国家足够的重视?能不能引起家长的足够重视?能不能引起全社会的足够重视?我们不得而知。

未成年人犯罪与校园暴力并不是一个问题,但却有密切的关系,因为除了职业学校,多数校园暴力事件都发生在中小学阶段,当事人是未成年,连派出所都无法处理,这就助长了校园暴力的发生。很多未成年人知道这项法律,有恃无恐。因此,未成年犯罪不追刑责,与校园暴力的发生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东北那个孩子敢于二次作恶,他自己就知道不受刑法惩罚。

校园暴力的出现是复杂的现象,有很多方面原因。

一种是施暴者单纯的坏,本质坏,打人取乐。

一种是谋取钱财,不给就打。

一种是看不惯别人就施暴,不为任何利益,只是因为厌恶别人通过施暴发泄。

一种是受到了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与社会人员勾结,通过施暴显示地位,找虚荣。

一种是受网络影响,崇尚暴力。

最可怕的是对某个人长期施暴,团伙施暴,这种校园暴力才可怕,单纯的一次对孩子的影响比较小,长期的暴力影响大。

即使是在校外发生,也是校内的延伸,矛盾还是在校内。

这次杀同学事件,就是长期霸凌的结果,也是团伙作案。

因此,有很多人发现了这一现象,被长期霸凌的都是软弱者,有的家长,或者专家,或者老师就提出对于校园霸凌的破局是:打我就打回去。

我认为这不能一概而论,有时候很危险,对于一些欺软怕硬的来说,这个方法是有效的。但是对于穷凶极恶的人来说,对于团伙来说这是相当危险的。这一方面我是有经验的。

一方面,有些孩子天生就软弱,你鼓励也没有用,他们根本不敢反抗。

另一方面就是我说的,假如遇上穷凶极恶的,你越反抗越刺激他,他越是要征服你,这样更麻烦。

我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上一中时曾经长期遭受过校园暴力。

施暴者是一个官二代,父亲是个副局长,不知道他是不是考进来的。那一年校长违规招收了很多 二代,有的直接录取;还有一些先到乡镇高中入籍,然后转学。这些人根本不学习,除了踢球就是欺负同学,谈恋爱,弄得校园内乌烟瘴气。好在只过了一年就换了校长。当年获世界奖的人的哥哥还参加过竞聘,没有竞上,当了副校长。

我与该同学没有什么矛盾和冲突,他就是看不惯农村人,因为他常常骂他的老家的亲人亲戚,也经常骂我“庄户鸟”。我既是农村人,又可能是他们说的“带着个挨打的样儿”,反正他看不惯我。

我是不会变通的人,也是强硬的人,如果欺负我我是会打回去的。但是,他持续不断地霸凌我。他自己不动手,因为他知道自己不是对手。他发动与他踢球的同学结伙欺负我。还找社会人到学校打我。那时候学校的校门是常开的,没有保安,社会人随便出入。

而我曾被他找的社会人殴打,被他们团伙殴打,甚至用棍子打破了头。结果学校根本不处理,班主任也势利,不敢得罪反而偏向他。我没有办法,回家求助家长,家长到学校找班主任。没有用。

最后,我告诉了二哥,二哥找了表哥,表哥找了本地当时最有名的好孩子之一,到了学校一趟,那帮人再也没有欺负过我。

非常悲哀的就是通过 势力才摆脱了我的恶梦。

我的这位同学先是当普通工人,后来去了某强力部门,慢慢升到了县局级,最近升到了地市级,看来毕业后走正路了。记得我大专刚毕业不久,人家研究生的学历已经拿下来了,当然是在职学历。

我认为他霸凌我纯粹就是看不惯我。

人看不惯人也是复杂的事情,比如观念不一样,生活方式不同,厌恶别人的长相,厌恶别人的表情等。甚至因为地位高的看地位低的也可能感觉厌恶。有一些人殴打流浪汉,就不仅仅是打人取乐,有的就是因为看不惯他们。如果人家穿得光鲜亮丽,开着高档轿车,他们可能就崇拜了。

我的经历不是想让大家遇上校园暴力就找更厉害的社会大哥来处理。我那时候年轻,被欺负多了,有病乱投医。反抗也反抗了,抗争也抗争了,向班主任也报告了,甚至曾经带着刀子想捅他们,但最终理智占了上风,而且他们的霸凌也没有把我逼到那个绝境。

所以,我知道校园霸凌并不在于肉体的痛苦,而在于精神的折磨。他们会在你面前不断地挑衅,耀武扬威,言语污辱你,神情轻蔑你,用肢体语言污辱你……

我在反省这件事的时候,我觉得班主任和学校惧怕他的家长是最大的错误,但这只是理论上,现实生活中可能这种事就是正常的,是常态。很多人受了更多更大的冤屈,无处伸冤,正是此类。因为管事儿的委屈了冤屈者不要紧,但得罪了霸凌者或者犯罪者就得像我的语文老师那样倒霉。老师在课堂上被他气急了,批评了他几句,他当堂站起来顶撞。下一学期,老师就被发配到了偏远乡镇。所以,我也并不恨我的班主任,我只是瞧不起他而已,他是个世俗的人,是个势利的人,是个欺下媚上的人,但这是人之常情啊,趋吉避凶是人性的本能,是人的自然属性占据了上风,社会属性退居了其次。

我因为被长期霸凌,无心学习,精神痛苦,刚毕业就回家了,在家自习了一个月参加的高考,结果成绩还不错,考了四百二十多分(一九八九年文科),离大专录取线只差了二十一分。我的班主任感到很惊奇,因为我的状况他很清楚,没有一天是安心学习的,又知道我一个多月没有在学校复习。他费了很大周折找到了我,要我回学校复读。因此我觉得他还是有良心的人,至少良心未泯。

因为有过这种经历,对其被霸凌者的痛苦感同身受,我对校园暴力深恶痛绝。我教学之后,特别留心这种事。在职业中专教学时,有一个学生欺负了一个手有残疾的同学,我愤怒地打了他几下。这事儿还惹得我的一个同学(也是同事)的反感和不满,主要是她不知道我的心理。

下课后我经常在学校厕所、偏僻处转,因为那是校园暴力的多发处。一遇上同学欺负同学就严厉制止。我曾经在厕所发现几个学生把一个学生拖来拖去,那是乡镇初中,几乎是露天厕所,地上是很脏的。我制止了他们并问了各自的班级,告诉了他们的班主任。特别嘱咐这个受害者一定要把事情回家告诉家长,让家长继续来追究这事儿。

我深知校园霸凌的厉害,所以等儿子上学后我反复嘱咐他如果有同学或者高年级的学让欺负,马上报告老师,回家告诉父母。但不准自己处理。

也是因为我们的教育没有跟上,家里做点小买卖,疏于对儿子学习的督促,他不成器,学习成绩不好,上学时经常与人发生冲突。有时候就不告诉我们,自己寻求帮助,因为他有很多叔伯哥哥、表哥。每次出现这种情况,我都收拾他。因为这不是正确的处理方式,虽然见效快,但是以暴易暴并不是最优选,很可能出现反过来霸凌别人的现象。

为什么我不让他自己处理?

因为孩子处理这种暴力问题是没有经验的,也是没有理性的,他们凭他们的粗浅的认识来解决矛盾。

后来他好多了,有事就告诉我们。有一次他与我的一个同事的侄子发生了矛盾,两家调解了一下就好了,孩子们再也没有冲突下去。这孩子的舅舅全家与我们家都来往密切,我当时没好意思出面,叫妻子出的面。要求必须见到他本人,见到他的家长,并且必须经济赔偿。要硬下心来做这一切,让他知道做坏事需要成本。如果因为与同事的关系好,与他的亲戚关系好而碍于情面放纵了他,他的家长就不会放在心上,他本人更不会放在心上。有了时间上的麻烦,处理问题的麻烦,金钱上的损失,他的家长会严格督促他不再做类似的事情,至少不敢在我家的孩子身上做类似的事情。对于犯错的孩子来说是有好处的,小的惩罚能避免大的祸端。

我后怕当年若是用刀捅死了几个欺负我的人,我自己的后半生也生活在更难的处境中。因此,我不让孩子自己处理还有这样的考虑,人一旦被打急了一时冲动就会做出极端的事情。

我儿子虽然没有成才,但是他没有任何不良嗜好,规规矩矩,凭劳动养家,不给我添心事,我现在也很知足。

我罗嗦这么多,总结一下就是家长要重视校园暴力,不要掉以轻心,这事儿会给人留一辈子的阴影和屈辱。所以要经常观察孩子身上是否有伤,表情是否痛苦难受,经常询问他的在校情况,从蛛丝马迹中发现真相。他们在校受了欺负,有些是被逼不敢说的,很多是不愿意说的。我就不愿意说,因为怕家长担忧,因为害羞,觉得这事儿丢人,自己能处理好。

那个被杀害的孩子就是因为没有向家长直说,家长也不细心,结果遭受了长期的折磨,最后竟然被残忍地杀害了。

一般来讲,小孩子还是怕成年人的。他们威胁被伤害的孩子不准报告老师,不准告诉家长,实际上正是害怕成年人介入。如果家长出面交涉,可以避免绝大部分暴力的持续发生。

但有极少数穷凶极恶的孩子,家长越是出面,他们越是过分。这种情况在目前的法律环境下,还是没有办法的。因为这种人只能由国家出面解决,只能让法律管。美国未成年的犯罪年龄,六周岁就可以,很多州竟然没有年龄限制。而中国德国等少数国家还是十四周岁,两三年前提出降低到十二周岁,看这次的判决吧。现在十二岁的孩子什么都懂,体能也大,如果 还在墨守陈规,不能与时俱进,肯定是不合时宜了。

遇上校园暴力,孩子除了要求助于成年人,还要灵活,因为远水解不了近渴,当场要处理。如果能够硬刚就硬刚,不能硬刚,比如对方特别偏激,或者对方人数很多,该说点软话说软话,该逃跑就逃跑,先避免不被伤害再说。

确实,校暴比较普遍的是欺软怕硬。因此,应该换种说法,不是打我就打回去,而是不要表现出畏惧来,如果被他们看出畏惧,他们就会得寸进尺。但是若孩子确实懦弱,用言语是无法教会他勇敢的,要想办法解决他的畏惧心理。这类情况有一些电影电视有启发作用,比如学习格斗,锻炼勇气。

还有,要教孩子从小学会与各种人相处,这是智慧,日后踏入社会也会遇上各种霸凌。但我们不能把责任推给受害者,这一点一定要注意。很多老师或者家长,学生来求助,反而埋怨孩子不行。

总之,解决校园暴力是全社会的事。

首先,得立法解决未成年犯罪问题。可以学习美国,把承担刑事能力的年龄降低到六周岁,甚至有些州没有年龄限制。可以增设折磨罪。

其次,家长要跟上,预防遭受暴力侵害,但也要教育孩子不要侵害别人,更要教他们与人为善,和平相处的技巧。如果孩子霸凌别人,加大对家长的处罚。

再次,社会形成一个氛围,文明、善良、包容,不能唯我独尊,唯利是图,要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特别是达成鲜明地反对暴力,特别是校园暴力的共识。

再次,学校要发挥重要作用,宣传、监督、奖罚等要跟上,当然首先国家要赋权。

最后,路人也要跟上,不要与己无关就不管,遇上学生在校外霸凌要出头管,不能冷漠,再现我国古代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正义之风气。

这是一个教学三十二年从中专到初中再到小学都教过,曾经遭受过校园暴力的老教师对校园暴力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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