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才知道,原来对症下药是错的!

鸿志康康 2025-02-08 19:22:43

名老中医郭生白说:对症下药不可取,凡是大方子都是糊涂方。中医治病之“求本”是指治病对“证”而非对“症”也。

现在很多中医开方都是二十多味,都是对症下药,这个证用了两味,不够再加两味,三味治一个症状,五味治一个症状,有十个症状,五六十味药,大方子就是这么来的。凡是大方子(药味多),很少能治病。二十多味药的病,很难讲出道理来。就是十七八味的,也多是对症用药的方子,对症用药出不了好方子,凡是大方子都是糊涂方。

现今中医十个里有八个,开方大而杂,用药多而重。忽略法度,欠缺精纯,不论本末,誓欲通治。本来可以用几味药治好的病,常常开上二十几味甚至三十几味的处方。煎者需大锅,服者若牛饮。

致使药难及病,予病无济,反克伐气血阴阳,误引邪深入内陷,兼毒副作用累增,患者经济负担加重。此大方之害也!

思维上的错误

庸医往往认为药多则照顾全面,用了这么多味药,总会有一些药起作用的。因而频频用大方,温清补泻,无所不包,升降浮沉,自诩面面俱到,侈谈“统筹兼顾”。但即使胃能承受,而药已过病所。

前辈名哲,用药精简,处方清灵,每多三、五、七味。主次分明,绝不芜杂。

张仲景方被称为经方,是经过千百年来历代医生检验过的,是用之有效的,纵观其方,其药味并不多。据统计:《伤寒论》收载方剂113首,《金匮要略》共收载方剂262首,1味药者逾15方,2味药者逾40方,3味药者逾45方,4味药者约30方,5药者约30方,总数过半,足见对小方之重视。

中医认为“药少则力专”就是说药味少则治疗专一,能直接对疾病发挥作用,如果开大方,药味很多,这样药物之间的作用就会相互制约,药效也会相互抵消,是达不到很好疗效的。

郭老经常说所谓经方,就是不多一味药,也不少一味药,每味药都恰到好处,这样才是一个好医生。

辨证上的不准确

《医门法律》提出“或本于阴,或本于阳,知病所由生而直取之,为善治”。

中医治病之“求本”是指治“证”而非治“症”也。

中医治病均应在辨证的前提下,根据病情的实际需要来组方谴药,力求组方精练而又有针对性,力求处方与“证候诊断”相呼应,这样才不失中医学固有的基本特点,才能真正体现出“辨证论治”之精髓。

然而,中医诊断则大多依靠医生的自我判断。例如:有神与无神,舌质的红与绛。舌苔的厚与薄。脉搏的浮与沉、数与迟等,它们之间没有截然分明的界限。因此,很多医生在临证时就辨证不清。所以,辨证不准确也是临床滥用大方的一个重要原因。

开大方的医生往往没有抓住主证,每见一症便加一味药,甚至药味过于重复,如叠床架屋,原因是缺少对“证候诊断”的理解。组方谴药与所辨之“证候”不相符。

不会灵活运用八纲、脏腑经络、病因、气血、六经、卫气营血及三焦辨证等,对证下药变成对症下药了,对此,内经提出“急则治标,缓则治本”。正是因为辨证的不准确,所以就想要开大方,以“照顾全面”。

现代医学理念

随着中药药学机理研究不断深入,中药中各有效成分的提取、确认,现代中医用药越来越讲究所谓“科学性和针对性”。

不少临床医师开处方不按方剂的汤头歌诀中药物组成和剂量,而是按药理学的某些药中所含的有效成份对某一脏器的作用开方,往往把一类相同功效的药都用上,唯恐药力不够,再加大剂量,以为这样面面俱到会立竿见影。

如为了追求抗菌效果,黄连、黄芩、黄柏用至50克。

再则由于现在的中药材,因采收不应时,炮制不规范,栽培过程中采用大量的化肥催长,药材个大质重,药效却降低等等。现代人的耐药性和抗药性增强,随之药量越用越大。

大方的危害

慢性病患者脾胃本虚,投之大补大温之品,反而伤其胃气,致使病情恶化。名医岳美中谓慢性病“其来也渐,其去也缓”。故主张治疗时用药宜轻,但须长期守方,促其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直至痊愈。他经常让病人将药分成小包,小量频频次服,最终收全功。

有时用药不精简,有时多一二味药即不能中病,这样的例子很多。因为中药含有多种成份,众多药物一起煎煮时.会产生复杂的化学反应。如酸碱中和反应、氧化还原反应、水解反应等。而这些反应可以改变一味或数味中药原有的性质。

此外,药量过重,药味过多,它的毒副作用也增大,造成病人脾胃受损,食欲下降,影响后天之本的功能,导致整体素质的降低。俗话说“是药三分毒”,一些中药本身含有的毒副作用。

凡是大方子都是糊涂方,“用药如用兵,兵不在于多而在于精”。中医治病应该以理、法、方、药为特点,处方应遵守君、臣、佐、使的配伍原则,尽量精简。宋代科学家沈括《良方自序》说道:“药之单用为易知,药之复用为难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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