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这是我们很多女职工可能面临的问题。
我们都知道,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公司必须支付六到七个月左右的产假工资。但是,很多公司并不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我们很多人遇到这个情况,可能会感到愤怒和无奈。如果这时候有人问,我们要不要找公司谈判理论或协商的时候,很多人可能会第一反应就是,这不废话吗?当然要去找公司谈判理论和协商呀!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简单。因为有时候,直接谈判理论或者协商可能并不是最佳选择。
大家好,我是帮几千人解决过公司法、劳动法纠纷问题的深圳劳动法律师。感谢大家的收藏、点赞和关注!
今天,我就来分析下其中的原因,具体如下:
首先,产假工资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女职工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公司必须支付,否则就是违法。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司未足额支付产假工资,我们就要急于去找公司谈。因为这样可能会把事情搞砸,起到打草惊蛇的作用。
其次,是否需要与公司谈判的前提之一是我们要考虑清楚自己是否还愿意在公司继续工作。如果我们已经决定不再继续在公司工作的话,我们要事先咨询劳动法专业的律师,看如何才能更加完美地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才能更加完善地收集好自己的证据资料。否则,一定要谨慎考虑与公司谈判的事情。
因为,在无纸化办公的情况下,我们很多证据和材料都是电子化的,如果没有准备好相关证据就贸然谈判,可能会失去收集证据的机会,从而在仲裁中处于不利地位。
第三,如果我们决定从这家公司离职,并且也收集好了证据材料的情况下,我也不建议马上与公司谈判、摊牌。因为我们在行动之前一定要事先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律师,让律师全面评估我们的证据材料是否足够帮助我们取得案件的胜算。
另外,必要的时候,我们对于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可以适当的放纵,不必着急着去指出公司的错误与违法行为。因为公司的任何错误与违法行为都将是我们取得胜诉的重要保障,我们没有必要全部都一次性告诉公司,适当的保留公司的违法行为也是留给我们自己的退路与保障。
最后,如果决定继续留在公司,就更不要轻易地与公司谈判、理论。我们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有很多员工在与公司谈判后,虽然得到了一定的补偿,但随后却遭受公司各种刁难,最终被公司通过各种手段逼迫离职。而这与当初想要继续工作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
因为我们员工与公司之间有时候不能把话说得太明白,如果说的太明白的话,有时候大家都心知肚明就可以了,如果我们一定要把话说清,那么会弄公司认为我们是不好对付的,在后续的过程中,公司可能就会想尽办法来刁难我们。
综上所述,遇到公司未足额支付产假工资的情况,我们不要轻易与公司谈判理论,否则可能得不偿失。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么提前做好充分准备,要么寻求法律途径,切勿盲目行动。
好了,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结束了。关注我,让你在劳动仲裁的路上少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