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必看:这些情况必须一裁终局,公司不得起诉!
我们是否曾因公司拖欠工资而感到无助和愤怒?我们是否在面对公司恶意起诉和故意拖延时间感到心灰意冷?别担心,现在,深圳市劳动仲裁出台了新规定,要求在下面的情况下,公司收到仲裁裁决之后不能再去法院起诉,以便防止公司恶意诉讼,无故浪费司法资源!
大家好,我是帮几千人解决过公司法、劳动法纠纷问题的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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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解释这三个一裁终局的规定,具体如下:
第一,公司拖欠工资在2.8万以内的,要一裁终局。如果公司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且金额不超过深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2个月的,那么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将具有终局效力。公司不能再通过上诉来拖延支付时间,劳动者可以更快地拿到属于我们的工资。
第二,工伤后要求公司支付三个一次性工伤赔偿费的,也要适用终局裁决。如果我们不幸发生工伤,公司未依法购买社保导致我们仲裁要求其支付三个一次性工伤赔偿的,也可以适用终局裁决。这样一来,我们可以更快速地获得应有的赔偿,避免因漫长的诉讼程序而造成二次伤害。
第三,涉及律师费事项也可以一裁终局了。2024年的新政策生效之前,劳动仲裁案件只要劳动者委托了律师,都不能一裁终局,阻碍劳动者委托律师来与公司对抗。
现在,涉及律师费的裁决事项也适用终局裁决,这样的话,对于劳动者来说,便可以放心大胆地委托律师来参与劳动仲裁,更加全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这些新规定,为员工维权提供了更便捷、更有效的途径。我们不再需要担心公司会利用各种手段拖延支付工资,也不需要为漫长的诉讼过程而烦恼。
好了,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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