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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公安干警作为国家安危的重要支柱,合理的薪酬体系不仅可以稳定公安队伍,还可以确保政令畅通、国家长治久安。本文以山西省A市为例,并聚焦狭义的货币形式报酬。公安干警薪酬体系与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一致,含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基本工资由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部分组成,津贴补贴则包括警衔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津贴、车补、执勤岗位津贴与加班津贴。建立规范、科学、公平的薪酬体系,既保障干警切身利益,又突出绩效,激发工作积极性,意义重大。
公安干警的基本工资由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构成,两者在档次、标准和金额上均存在显著差异。职务工资与公安干警的职务等级直接挂钩,金额固定,随着职务晋升而增加,与工作年限和个人资历无关,其档次分为十二档或十八级标准,不同职务类型和领导、非领导职务标准差异明显,增资幅度较大,最低每月510元(办事员)至最高5250元(国家级正职),档次间最大差额可达4740元。而级别工资实行定期增资制度,与工作年限密切相关,与职务高低无直接关系,设置了多达二十七个档次,职务级别越高对应的档次越少,增资幅度较小,每档相差几十元,但从最低至最高档次之间的累计差额可达7670元。
我国现行的警衔制度精细划分为五等十三级,自总警监至二级警员,层次分明。2016年,国家对人民警察警衔津贴政策进行了全面优化,明确仅在职且被授予警衔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机关警务人员,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有资格享受此津贴。A市严格遵循全国统一的警衔津贴标准,依据警衔等级设定了十三个津贴档次,金额自总警监的每月2250元逐级递减至二级警员的每月560元,各级之间差距合理设定在50元至250元之间,体现了级别越高、差额越大的原则。一旦公安干警的警衔发生变动,其津贴标准将于次月即时调整至新级别对应的金额。
工作性津贴发放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市财政局向省财政厅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工作性津贴共分为七个档次,紧密关联干警的职务级别,随着职务的晋升,津贴金额也相应增加。各档次间的差额设定得既合理又具激励性,从62元至220元不等,职务越高,档次间的差距越大,既体现了对高层职务干警的关怀,也保证了津贴制度的激励效果。相比生活性津贴,工作性津贴金额较少且档次间差距较小。具体标准为科员每月860元,乡科级副职每月932元,乡科级正职每月1012元,县处级副职每月1140元,县处级正职每月1320元,厅局级副职每月1520元,厅局级正职每月1740元。
生活性津贴发放工作与工作津贴同样需要经过严谨的审批流程。生活性津贴的设计充分考虑了公安干警的职务差异,共分为七个档次,金额随职务提升而递增,各档次间差额显著,从108元至330元不等,充分体现了职务与待遇的匹配性。相较于工作性津贴,生活性津贴在总金额上更为丰厚,档次间差额也更大,旨在为公安干警提供更好的生活保障。具体标准为科员每月1290 元,乡科级副职每月1398 元,乡科级正职每月1518 元,县处级副职每月1710 元,县处级正职每月1980 元,厅局级副职每月2280元,厅局级正职每月2610元,确保了每一名公安干警都能根据职务享受到相应的关怀。
车补作为公安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放严格遵循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各地颁布的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依据职务高低,车补标准被精细划分为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科员四个档次,既体现了职务差异,又确保了发放的公平性。车补金额随职务提升而递增,档次间差额合理设定在125元至625元之间,职务越高,档次间差额越大,充分彰显了职务与待遇的匹配性。具体而言,厅局级干警每月可领取1625元车补,县处级为1000元,乡科级为625元,而科员也能享受到每月550元的补助。
除此之外,还会向公安干警发放执勤岗位津贴和法定工作日之外的加班津贴。执勤岗位津贴依据人社部2006年第81号文件相关规定,标准为每天6至10元,按公安干警外出执勤执法、处理案件等实际天数计算,随工资统一发放,但备勤人员不享受此津贴。法定工作日之外的加班津贴则依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和人社部2009年第184号文件规定,针对在正常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干警,按每天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计算为一天,加班补贴标准为正常休息日每天80元、法定节假日每天100元,每月累计最多可达500元左右。两项津贴均与职务、级别和资历无关,仅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核算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