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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作为我国特有的组织机构,承载着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任,而乡镇事业单位则位于这庞大体系的最基层,直接面向广大基层群众,其服务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着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岗位管理无疑是发挥乡镇事业单位服务职能的关键环节,但工勤岗位管理往往较少受到应有的重视。正所谓“基层是第一线,也是前线,更是火线”,完善乡镇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管理,优化人才配置与激励机制,不仅能提升工勤岗位的活力和工作效率,还能实现人尽其才的目标,为基层行政管理改革注入新的动力,从而更有效地提升乡镇事业单位的服务水平及群众满意度。
乡镇事业单位是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设立,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由国家机关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涵盖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领域的社会服务组织。如社会事务服务、综合便民服务、综合行政执法等,实行限额管理,规格相当副科级。而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则依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设定,主要负责技能操作、维护、后勤保障及服务等工作,岗位设置需适应技能提升和服务水平提高的要求,并鼓励后勤服务社会化。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又细分为一至五个等级,分别对应高级技师至初级工。
乡镇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管理现状呈现三大特征。在岗位设置上,乡镇事业单位普遍不再单独设立工勤岗位,而是将其融入附设岗位中,且与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中科学设置岗位、实施分类管理的要求紧密相关。在人员录用上,工勤岗位主要通过安置方式,尤其是退役士兵转业安置成为主要渠道,随着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国有企业工人转岗安置已不再执行,目前新录用人员多为服役满12年以上的退役士兵。在岗位管理上,由于乡镇事务繁杂、对应上级部门众多,难以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分配工作,工勤岗位与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混合管理成为普遍现象,未能实现从人员管理到岗位管理的真正转变。
乡镇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存在多重问题。例如,日常管理缺失,工勤岗位在岗位设置、工资福利等方面未得到同等对待,缺乏系统规划,受关注少;岗位等级晋升困难,由于限制条件多、晋升年限长,考核通过率低,且因机构改革后工勤岗位未单独设置技术等级,晋升渠道受阻;岗位培训不足,乡镇缺乏针对性培训计划,工勤岗位人员专业化程度和综合服务能力有待提高,特别是军转安置人员;缺乏有效的激励手段,岗位发展空间有限,晋升渠道狭窄,人员工作积极性受挫,影响整体服务水平;工勤岗位女性员工退休过早,造成人才浪费,有的乡镇甚至需返聘已退休女性员工以维持工作运转。
乡镇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的问题根源在于重视程度不足、体制机制弊端及岗位培训专业化程度不高。乡镇以综合管理和专业技术工作为重,工勤岗位因辅助性、服务性特点而受忽视,管理缺失系统规划,政策保障不足,致使人员综合能力不强,专业化程度低,归属感弱。体制机制存在弊端,乡镇事业单位层级和自身条件限制晋升空间,身份限制和流动性低导致工作懈怠,且工资福利制度和绩效考评机制不完善,工资福利待遇低,缺乏有效激励机制。岗位培训专业化程度不高,乡镇缺乏培训意识,培训机制不健全,培训与实际工作脱节,加之工勤人员学历文化、专业技术水平差距,影响工作服务质量。
提高对工勤岗位的重视,将其纳入乡镇发展的整体规划,确保岗位职责得到有效履行。完善岗位设置,建立合理的岗位责任、激励和惩戒机制,推动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激发岗位活力。优化晋升渠道,破除计划经济遗留的身份限制,设立转聘条件,特别是针对乡镇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重点推动工勤岗位人员向专业技术岗位转型。加强培训,制定专业化的培训计划,提升工勤人员的专业技能,尤其是针对退役士兵的岗位适应性培训。完善激励机制,根据工作业绩进行奖励,建立公平的评优机制。延迟女性工勤岗位人员退休年龄,缓解人手不足问题,提升人员工作积极性,并改善退休待遇。
随着事业单位管理行政改革的持续深化,乡镇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存在的问题日益显现,严重制约了乡镇事业单位的服务效能。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的管理,提升对其重要性的认识。要着手建立健全一套科学、合理且高效的管理体制,明确岗位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同时,构建完善的激励机制,通过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充分激发工勤岗位人员的工作热情与创造力。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在其岗位上发挥最大价值,实现人尽其用、才尽其专、人事相宜,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基层人民群众,提升乡镇事业单位的整体服务水平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