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不少地区的引导基金正在根据“创投十七条”(《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2025国办1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修订调整管理办法。
我们关注到,其中有部分地区的修订极为有代表性、创新性,值得业内借鉴参考:今年3月,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值得关注的是,据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为后续更好的开展引导基金绩效考评和投后管理,将原办法第六条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最后部分“管理机构除了上述职责外,还需负责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汇总情况、政府系统备案、基金保值增值、年度审计等”调整为“包括但不限于汇总情况、政府系统备案、年度审计、子基金考核评价等”, 删除“保值增值”、新增“子基金考核评价”表述,结合最新政策精神,参照市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要求,更加注重基金整体绩效实现情况,不以保值增值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并且,新办法新增第二十五条容错免责条款,具体为“引导基金注重整体绩效实现情况,不对单个项目或者单支子基金的财务指标情况进行考核。在管理机构尽职履责、及时报告的前提下,不单纯以单个项目或者单支子基金出现投资损失作为追责、问责、处罚的依据”。
我们认为,这对整个引导基金行业的容错免责机制建设来说,是一种积极的引导与带动,不仅删除了引导基金管理机构职责中的保值增值,也对引导基金的考核设置了相应尽职免责的规定。
我们关注到,去年以来,高层多次关注到政府投资基金和国资基金的责任机制问题,如2024年6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创投17条”),提出“优化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改革完善基金考核、容错免责机制,健全绩效评价制度。系统研究解决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集中到期退出问题。”“落实和完善国资创业投资管理制度。健全符合创业投资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国资创业投资管理体制和尽职合规责任豁免机制,探索对国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整个基金生命周期进行考核。”
对于政府投资基金,今年的国办1号文《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也指出,建立健全容错机制。遵循基金投资运作规律,容忍正常投资风险,优化全链条、全生命周期考核评价体系,不简单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鼓励建立以尽职合规责任豁免为核心的容错机制,完善免责认定标准和流程。为解决基金管理人不敢投、不敢退、怕担责等问题,《指导意见》明确建立健全容错机制,从顶层制度层面为基金及管理机构“松绑”,鼓励政府投资基金更好发挥作用,提高投资效率。
厦门自贸片区引导基金的最新修订,就充分体现了上述原则。
此外,母基金研究中心关注到,修订后的新办法对子基金的要求全方面放宽:延长到资期限、取消对首期到资比例的限定、延长存续期限、返投放宽。
在返投方面,原条款为“子基金存续期内,投资于厦门自贸片区生产经营企业的资金总额不低于引导基金对子基金出资额的1.2倍。”新条款为“子基金存续期内,返投总金额不低于引导基金对子基金出资额的1.2倍,子基金直接投资于厦门市重点产业相关的企业可纳入返投统计,但应优先返投于厦门自贸片区范围内的企业或招商引资到厦门自贸片区。”
同时,明确管理团队招商引资能力要求。为更好的完成返投,为自贸区招大引强,对子基金管理团队招商引资能力进行规定,在新办法第十四条增加第(六)款“管理团队应具备较强的招商引资能力,并对返投完成情况负责”。
这反映出,当前各地引导基金对GP的要求越来越细化,同时为了吸引优秀GP取得差异化优势,出资条件也不断放宽。对于当前引导基金行业出现的相关发展趋势,母基金研究中心总结为“五宽一高”,即:宽注册、宽出资、宽返投、宽激励、宽容错,高效率。母基金研究中心解读如下:
宽注册即放开子基金注册地限制,这体现了地方政府越发开放和务实。
宽出资即提高对子基金的出资比例,我们统计近期招募子基金的公告发现,在出资比例方面,单引导基金本身能出到50%及以上的机构越来越多了,甚至有引导基金对子基金的最高出资可高达70%。如石景山区现代创新产业发展基金在公开遴选中提到母基金在拟合作子基金的出资占比不超过50%;《济南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指出,出资比例方面,天使创投引导基金对天使类参股基金出资比例一般不超过参股基金规模的50%;上海组建的未来产业基金对子基金出资比例最高可达50%,设有回购让利机制。除此之外,中原科创母基金、长沙经开区科创基金与《吉林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中均涉及相似的出资条件。出资比例适当提高,有利于子基金尽快落地。
宽返投即降低返投比例、采取更加宽泛的返投认定口径。据我们对部分所追踪政府引导基金的不完全统计,过去六年内,引导基金行业整体平均返投倍率要求下降超40%。相比过往返投比例动辄2倍、3倍的要求,现在业内的平均返投倍数在1.5倍左右,并且,2024年以来,低于1倍以下返投要求的引导基金越来越多,如长沙经开区科创母基金,将子基金返投倍数设置为0.4-1倍,并放宽返投认定标准,允许返投主体发挥其影响力,将外地企业通过迁址、设立子公司等形式将项目或投资落地长沙经开区。此外,在2024年公开征集子基金管理公司的江西景德镇国控产业母基金返投要求也仅为0.6倍。
在认定口径方面,更多引导基金选择了更加宽泛的返投认定口径。具体而言,除了最为常见的要求返投主体投资本地企业或要求投资的外地企业将其注册地、重要生产经营地、主要产品研发地、子公司或分公司设立或迁入本地外,许多引导基金也允许以返投主体投资的外地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本地已有企业、投资的外地企业被本地企业收购、投资本地企业在外地控股的子公司、返投主体虽未直接投资但推荐到本地落地的外地企业,以及通过子基金的关联方进行上述投资行为等多种方式完成返投认定。
宽激励、宽容错即为引导基金对子基金管理人的激励让利措施与尽职免责等容错机制。据母基金研究中心观察,近两年新设的引导基金,大部分在管理办法中加入了让利、尽职免责等条款。
高效率即母基金投资效率,当前已有多地引导基金的招募流程作了优化,力争从申报材料到审批完成不超过三个月时间。
可以预见,为更好吸引优秀股权投资机构,各地引导基金将继续优化体制机制,对GP的出资条件也会更加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