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投股权,迎重磅新规

木基研究 2025-04-08 02:28:06
4月3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规范明确了保险资金进行重大股权投资的禁止行为。 此次《通知》首先对“重大股权投资”的概念予以明确——保险机构及其关联方对未上市企业构成控制或共同控制的直接股权投资行为。 2010年以来,监管部门陆续发布《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等规定,允许保险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重大股权投资,行业范围包括保险类、非保险金融类,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现代农业等行业。《通知》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科技”“大数据产业”。 “随着形势环境变化和行业发展,重大股权投资领域产生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保险机构对新经济、新技术的股权融资支持力度有待提升,对被投资企业管理有待加强。”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通知》优化了保险资金重大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引导保险资金投资与保险业相关的战略产业和新兴行业,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同时,保险机构要加强对股权投资的统筹管理,压实风险管理主体责任,不得以泛科技企业等名义规避监管要求,切实防范相关风险。 我们关注到,《通知》中有几点关键要求: 保险机构应当明确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提升投资管理能力,根据国家政策、监管要求审慎开展重大股权投资,加强对股权投资的统筹管理,防止无序扩张。保险机构应当全部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重大股权投资。 保险机构与其金融类子公司之间的股权控制层级原则上不得超过三级,与其非金融类子公司之间的股权控制层级原则上不得超过四级,金融监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股权控制层级的计算,以保险机构本级为第一级。 此外,《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保险机构开展重大股权投资的八大禁止行为。 我们认为,《通知》的发布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进行股权投资。 险资的大体量、长周期属性,天然匹配股权投资的期限配置,在促进投资收益持续稳定和有效的分散风险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无论从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险资都天然是VC/PE的最优选LP,也是当下人民币PE和VC最渴求的市场化LP种类。 自2020年下半年“开闸”以来,险资在私募股权投资方面持续加大力度,成为VC/PE眼中的“大金主”。在市场缺乏真正“长钱”的募资寒冬,险资成为不少GP等待的“春意”。 长期资金来源一直是制约我国创投发展的关键问题,募资市场目前仍然缺少真正的“长钱”。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创业投资是一种长期投资,从最初介入初创企业到实现退出,一般需要5-7年,这就需要大量长期资本的支持。参照国际经验,VC/PE 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养老金等保险资金、大学捐赠基金和各种家族财富,而国内这方面资金并未成为主流,甚至渗透率只有 2%—3%左右。 不过,近年来,在国家政策推动下,长期资金进入一级市场正在出现积极变化。 4月1日,据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加强科技金融服务机制、产品体系、专业能力和风控能力建设出发,提出7方面20条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其中有和股权投资行业息息相关的重要举措,我们摘取重点并分析解读如下: 推进科技金融政策试点。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有序扩大至具备经济实力较强、科技企业数量较多、研发投入量较大、股权投资活跃等条件的地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加强与创业投资等机构合作。鼓励银行机构与资产管理机构、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加强信息共享和项目推介,探索同各类科技创新基金全流程合作,开展“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优选被投企业做好信贷支持。 鼓励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多元化投资工具加大对创业投资等投资机构的支持力度,发展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 首先,《实施方案》明确鼓励保险机构加大对创投机构的支持力度,这可谓是非常直接的支持利好。 2024年6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创投十七条”)提出,“支持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做好对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穿透后底层资产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未上市公司股权的,底层资产风险因子适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相关要求。” 我们关注到,在2024年8月21日国新办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司长王胜邦表示,进一步发挥保险资金的风险保障和长期资金优势。“科技型企业创新活动的不确定性比较高,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与之天然适配,6月末,保险公司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科技活动流程风险提供保险保障6万亿元。我们也支持畅通原来保险资金开展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存在的一些政策障碍,有一些大型的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各类基金和股权投资,7月末,保险资金长期股权投资2.7万亿元。” 他表示,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认真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改革的精神进一步推动科技金融的政策走深走实,在科技创新活跃地区设立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区,为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支持,研究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为平台,扩大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研究提高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比例。支持保险公司投资,鼓励更多的保险资金作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投入到科技领域里,也支持理财公司等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参与科技金融服务。 母基金研究中心关注到,险资在2023年以来进一步加大对股权投资行业的布局,超50家险资参与了对私募股权基金的出资。综合来看,保险私募股权的投资重点主要聚焦在两方面,一方面是与保险主业密切相关的养老和大健康领域,一方面是国家战略支持的重点领域,包括新基建、新能源、科技制造等行业。 险资投资私募股权基金,既源于政策大力引导,也基于险资自身需求。面对利率下行、权益市场波动、经济转型升级等大环境,险资配置难度加大,而医康养及新兴产业的企业资金需求正好与险资追求长期稳健投资收益特性匹配。当前市场上约一半以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的存续期为7-8年,5+2,5+3等期限设置最为常见,这一特性有利于保险资金发挥长期投资的优势。 险资与母基金也较为匹配,母基金作为连接资金方和优质产业资源的桥梁和纽带,有利于保险资金稳定收益、降低风险、构筑良好投资生态,是破解保险资金股权投资发展瓶颈、扩大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重要途径。近几年,随着险资出资VC/PE的限制政策陆续松动,险资自主发起的母基金越来越多:泰康乾亨股权母基金、太平医疗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太保长航股权投资基金等。 险资布局股权投资的利好政策接连不断,VC/PE数度引颈而盼。但截至目前,受资金特性影响,险资在注册资本金、管理资产余额等硬性门槛方面要求仍然较为严格。险资内部自然形成一套“白名单”,真正能拿到险资的钱的GP始终是少数。 什么样的GP能拿到险资的钱?此前,据母基金研究中心了解,险资在投资GP时担心的风险主要包括,退出时间和收益的不确定性,投资资产后续估值难度较大,以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根据目前险资投资到股权基金的情况来看,险资还是更加青睐业绩稳定的头部GP,能够有效平衡风险、收益和流动性,满足保险资金对于风险厌恶、有限收益和高流动性的要求。也就是说,背景资源雄厚、业绩较好的综合性基金和专注某细分领域的基金更容易受到险资青睐。 在此前我们承办的2024中国母基金峰会圆桌论坛上,中再资产另类投资事业部负责人周大鸣表示,“在选择间接投资的时候,我们需要来看基金管理人长期的投资管理的能力。险资肯定要持续加大在私募基金领域的配置,但是这个时候会更多的关注基金管理人长期的投资能力。一两个项目几十倍的回报可能很多机构都能做到,但是对于机构来说,管理多支基金长期的业绩都能稳定在什么区间是很关键的。” 在创投国十七条明确了险资配置股权基金的底层资产风险因子适用的规则要求,在支持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做好对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的背景之下,《实施方案》也明确鼓励保险机构加大对创投机构的支持力度,我们也期待着险资的巨量活水能够加快涌入股权投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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