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药“打假”索赔,法院咋判?
咱今天来说个事儿,可太让人惊讶了!在广东有个男的,去药店买伟哥,结果呢,凭着自己以前吃药的经验,感觉这药不太对劲儿,像是假的。这男的也是个较真儿的人,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他又跑回药店买了 50 盒伟哥,还找了专门的鉴定机构去鉴定,嘿,结果还真就是假冒伪劣产品。这下他可不干了,就去找药店索赔,要 7.14 万块钱呢!可药店那边不认账啊,说他是故意的,是恶意索赔,坚决不赔。
咱先说说这事儿是咋发生的。这个男的,咱叫他老王吧。老王平时就爱上网,对药品也懂一些。去年 9 月的时候,他在家附近的大药房买了两盒伟哥,吃了以后,啥效果都没有。老王就寻思,这不对啊,我吃这药咋跟没吃一样呢?他凭着自己这么多年吃药的经验,就觉得这药肯定有问题。
老王就想啊,我得找证据,不能就这么算了。于是他又跑去那个药店,一口气买了 50 盒伟哥,花了 3570 块钱。回到家,他赶紧找了专业的鉴定机构去鉴定。果不其然,鉴定报告出来了,这批药就是假冒伪劣的。
老王拿着鉴定报告就去找药店了,说:“你们卖假药,得给我个说法!”药店老板一听就急眼了,说:“你这不是故意的吗?你第一次吃了觉得是假的,还跑来买这么多,就是想讹我们钱!”老王也不服气啊,说:“我这是在打假!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卖假药得给我十倍赔偿,你们得赔我 7.14 万!”药店老板死活不同意,说这就是恶意索赔,坚决不赔。
两边儿没谈拢,老王一气之下就把药店告到法院去了。
在法庭上,老王就说了:“我吃了药觉得不对,可我空口无凭啊,得有证据才行。所以我才又买了 50 盒去做鉴定,我这是为了找证据啊!”药店请的律师就说:“你这消费者明知道药效有问题,还大量购买,这已经超出正常维权的范围了,你这是滥用权利!”老王也不示弱,在庭审最后还在争呢:“我要是不多买几盒去检测,怎么能证明你们卖假药呢?光靠嘴说谁信啊!”
从法律上来说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规定了经营者卖假冒商品,消费者有权要十倍赔偿。但法律的本意是保护咱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是让人投机取巧的。《民法典》也说了,大家做事得讲诚信。老王在发现药有问题后,没马上用正规的办法维权,而是买了好多可疑的药,这确实有点过了。不过从找证据的角度讲,消费者要证明药是假的,确实得有足够的药去检测,这也能理解。
最后法院判了,说药店卖假药这事儿是违法的,得承担赔偿责任。但考虑到老王第一次买的 2 盒算是正常消费,这部分可以得到十倍赔偿,就是 1428 块钱。后面买的 50 盒,因为他知道可能是假货还买,超出合理范围了,就按一倍赔偿,也就是把 3570 块钱的购药款退给他。鉴定费用让药店出。
法院觉得这么判,既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防止有人滥用权利,也给药店提了个醒,让他们以后得把好进货的关,保证药的质量。咱消费者维权的时候也得注意,得用合理合法的方式,不能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