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天塌了!?1月1日起:农村全面禁止建房?连翻修都不行?国家提出新方案,农村村干部“三查一清”新规执行!
在农村,房子不单单是个遮风挡雨的地方,那是农村人祖祖辈辈的根,是一家人生活的依托,俗话说得好:“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这一年又快到头了,可这农村建房的事却有了新变化。听说从明年 1 月 1 日起,建房管得更加严格了,村干部还要执行什么“三查一清”,这消息一传开,村里可就像炸开了锅,很多人心里里都犯起了嘀咕,是不是以后就不让老百姓建房了?连修修住了好些年的老房子都不行了?
我说呀!大家还是先把心放肚子里,说不让建房那纯粹瞎扯。现在国家正一门心思地推进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确权登记,目的就是把这宅基地的事弄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这新政策啊,不是不让建房,而是要让建房的时候都守规矩,只要符合“三查一清”的要求,不管是盖新宅子,还是给老房子翻新修缮,那都没问题。
就说以前留下来的那些房子面积超标的事,政府也早就想好了办法。要是房子是 1982 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就建好的,不管它面积有没有超,都按照实际使用的大小给确权。要是 1982 年到 1987 年期间建的房子,超出来的那部分面积,只要按国家规定的法子处理好了,也能确权。不过 1987 年以后建的房子,如果面积超了,那可就没办法确权了。
再讲讲这“三查”到底查些啥。首先是查建房的规划对不对,就是看看房子是不是建在该建的地方,有没有符合村里的整体布局。其次是查面积,像平原地区,规定一户人家的宅基地面积得在 80 到 120 平方米之间。要是不小心超了些面积,也别着急,还可以通过宅田相抵或者交点钱补偿的办法来解决。最后就是查用途,这房子是用来住人,还是用来做别的,得有个明确的说法。
接着说说这“一清”,这关系到那些乱建房子的事。有些房子,没经过村里和镇上的批准就私自开工建了,要不就是面积超得离谱,或者盖得比规定的高度还高,更有甚者,直接占了耕地来建房。这些违规的房子,说不定哪天就得被拆掉。而且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这强制拆除房子产生的费用,像请人工干活的钱、租机器用的钱、买建筑材料的钱等等,都得由违建的人自己掏腰包。咱村的王老汉去年就在耕地上盖了个小厂房,想着能做点小生意,这下可着急坏了。村干部找到他,明确地说这是违规建设,必须得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要是到期了还不拆,不光房子会被强制拆掉,这拆房子的费用还得他自己承担,那可不是一笔小数目,王老汉现在后悔得直拍大腿。
要是哪家想盖新房,一定千万记住了,要先去跟村委会打个招呼,把自己的想法、计划都跟村里的干部说清楚。村里觉得没问题了,同意了,再让乡镇上的相关部门批一下,只有这样,才能开始动工。修老房子也是一样的道理,虽然手续可能麻烦了一些,但也得去报备一下,让村里知道。千万不要因为怕麻烦,就偷偷摸摸地干,要是被发现了,到时候吃亏的还是自己。专家也都讲过,农村的宅基地虽然是集体的财产,但我们普通老百姓对它的使用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只要按照规矩来办事,房子能顺顺利利地盖好,还能拿到产权证,这可是实实在在的保障,以后不管是自己住,还是传给子孙后代,都安心。
总之啊,农村建房的这些新规定,其实就是为了让咱们的村子变得更加漂亮、更加规整、更加宜居。大伙也别在那儿瞎琢磨、瞎担心了,赶紧趁着这段时间,把该准备的材料准备好,该办的手续都去办齐了。这样,等新房子建起来,或者老房子翻新好了,住着心里也踏实,不用担心哪天出问题。老百姓就跟着政策走,一起把农村建设得越来越好,让这农村的日子也越过越红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