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物真的只有“中空”之处才有用吗?
多数注家对《道德经》11章的“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的理解大致接近:器物之所以“有用”,就在于它的“虚空之处”。
果真如此吗?冷兵器时期,枪刀剑戟没有一样是中空的,却是“利器”。然而它的“中空”部分在哪?最常见的擀面杖、砖瓦石块、电线、钢丝、钢球、铅球、撑杆、硬币等等,也都有用。但是它们的“中空”在哪呢?
关于“有无”的讨论,自古有之。魏晋玄学思潮中有一个“贵无派”,一个“崇有派”,他们把老子的“有无相生”相互呈现的并列关系,硬生生地分割成了“有”“无”孰轻孰重的关系问题。这样的争执,就如同讨论“东”与“西”、“黑”与“白”孰轻孰重一样。
因此,从王弼、何晏等人以来,人们解读《道德经》,多接受“贵无派”的观点,从“无”下手,偏重“无”,而轻视“有”,认为器物“中空”,才有使用价值。
与其相反的则是裴頠、嵇康、阮籍为代表的“崇有派”,他们认为“有”之所以发生,并非另外有一个东西使之成为“有”,而是万物“自生”“自有”,把宇宙的全体看成是由万物自身所构成的,即所谓“始生者,自生也”,不能从“无”而派生。
由于南北朝以来,佛教和道教加入到儒家发起的“玄学运动”且偏重于“无”,因此,后来的注家们受此影响,大多数《道德经》注家都将“道”同等于“无”。
是老子比喻不当吗?非也!是注家们执着于喻体”,因而割裂了老子“有无相生”、相辅相成、互为“利”“用”的关系。
那么,应该如何理解《道德经》11章的“有无”关系呢?
原文及章旨大意
原文:三十辐同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也。埏埴为器,当其无有埴器之用也。凿户牖,当其无有室之用也。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章旨大意:老子强调的是“有无之相生”即互为利用,并非只强调“无”的用处
老子并不偏向一断,因为“有无”是“相生相成”的,如同美与恶,是与非、阴与阳,谁也离不开谁。所以本章大意是:
三十根辐条凑集为一个车轮上,是因为在实体中凿出了虚空的部分,虚与实共同构成了车子的用途;用陶土做成陶器,是因为在陶器的实体中有被“掏空的部分,虚与实共同构成了陶器的用途;开凿门窗建造房子,是因为在实体中有被开凿的空间部分,虚与实共同构成了房子的用途。
所以,“有”是利用的条件,“无”是作用的体现(二者结合才有用)。
问题是:这些实物均有“中空”部分,但是没有中空部分的实物,就没有“用”了吗?
老子云:“有无之相生也”,即实物的“有”与实物中空的“无”共同成就了使用价值,二者缺一不可。
苏辙《老子解》曰:器之用在“无有”中。非“有”则“无”无以致其用,非“无”则“有”无以施其利,是以圣人无欲以观其妙,有欲以观其徼。知两者之为一而不可分。
就是说,器物的用途体现在“有无”之中,缺一不可言“利用”,所以圣人无欲观妙,有欲观徼,“有无”两者本为一体,是不可分割的。
从苏注的解读文字来看,他对“当其无有车(器、室)之用也”的断句应该是:“当其无有,车之用”,即“有无”相互作用,才有了价值。
那么,实芯的枪刀剑戟擀面杖没有中空部分,却一样具有使用价值。是老子忽略了这个事实了吗?为什么老子要用有中空的车毂、器皿、房子作比喻来论述“有无”的关系,而置砖瓦石块等实芯的事物于不顾?
其实道理很简单,老子论道,因为道有“有无”属性,所以所用喻体也必须具有“有无”属性,车毂本事实的,但开凿了“孔洞”,使辐条得以发挥支撑作用,陶器与房子情形一样。
而实芯的事物,其利用价值就在于实芯,它没有必要挖出中空部分,所以不能拿来“喻道”,论说“有无”的关系问题。
所以,本章讨论的是“有无”关系,老子就以有“有”、也有“无”的事物来论述,但并不妨碍有“有”、而没有“无”的事物的存在价值和使用价值。
同时,老子讨论“有无之相生”,重在“相生”,即相互作用产生价值,离开了一方,另一方就自动失去存在的价值,其中并不存在孰重孰轻的问题。
但几乎所有的译注作品几乎不约而同地强调“无”的特殊作用,忽视了老子“有无相生”的论断,比如张其成说:“因此‘有’带给人们便利,‘无’才是最大的作用。
“道”作为宇宙万物的总根源,它不就是“无”的吗?
产生这样的问题,其实是陷入了“无”的陷阱的疑惑。
老子论道,以实物作喻以论道,但现象界中的“有无”,会随着事物的废弃而不复存在,这个“有无”,跟第十四章“天下之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的“有无”不可相提并论,
因为十四章的“有无”是本源论中的“有无”,这个“有无”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的“恒”,它不会因任何实体的消失而消失,故曰“恒道”。
所以,“道”虽然是“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捪之而弗得”,但作为“万物之母”,她必然是“有”的,故有“恒无欲也,以观其妙;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徼”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