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伯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女儿把自己告了,生活了15年的地方,女儿说让搬走就搬走,更何况房子还不是以女儿的名义买的,上演了现代版“农夫与蛇”的故事。那么,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陈伯与陈婶生有一儿一女2个孩子,女儿在1993年之后就到了国外生活,而儿子则取得了绿卡之后,回到了国内生活。
2007年,陈伯就在广州天河区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是以陈婶和儿子的名义买的房,陈伯与陈婶一直生活在这里,直到2020年10月份,陈婶去世。
但在去世前,陈婶有一个心愿,就是放心不下在国外的女儿,万一女儿回国,那就没有落脚的地方。
![](http://image.uc.cn/s/wemedia/s/upload/2024/faccc9a8400e09a76296363d6ed65317.jpg)
陈婶就劝说陈伯和儿子,希望能将房子的一部分分给女儿。
经过长期的思考之后,认为还是要完成陈婶的心愿,于是,在2021年10月份,陈伯和儿子在公证继承下放弃了这套房子产权份额,全部登记在女儿一个人名下。
可让人没想到的事情来了,房子登记在女儿名下2年后的某一天,陈伯突然收到了起诉书,而告自己的人,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女儿。
怎么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而理由是自己侵占房屋。
![](http://image.uc.cn/s/wemedia/s/upload/2024/5b27b88b4251bd6ff25fc9a8b69c2e83.jpg)
自己在这间房子里生活了15年,为了照顾女儿,特意过户到女儿名下,现在女儿给的说法是,因为经济压力大,需要卖房,让陈伯搬出去。
陈伯一来舍不得,二来不理解女儿的行为,房子本来就是自己住的,买的时候还不是女儿的名义,只是后面公证出去的,心里十分接受不了。
先不说含辛茹苦把女儿养大出国生活,这些年来,头疼脑热的都是儿子在身边,女儿既没有在身边照顾,简单的问候也很少。
就因为经济问题,就让老父亲说搬就搬,不搬走就直接起诉,这不是妥妥的“农夫与蛇”吗?
![](http://image.uc.cn/s/wemedia/s/upload/2024/4ef13d95eb65c1ac678675e41c1bb928.jpg)
法院了解了事情之后,给出了判决:
一:陈伯没有侵占房屋,理由是当初以陈伯和儿子名义买房,且已经生活15年,后来通过公证给的女儿。
二:女儿违反公序良俗,驳回申诉,理由是常年身处国外,既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也没有后续为陈伯安排好住房的地方。
![](http://image.uc.cn/s/wemedia/s/upload/2024/630ae2fbe6304c440b681f712ceb82b9.jpg)
在这一刻,养儿防老具象化了,能出国生活,显然是高知分子,但在血缘亲情上,却非常的冷漠,甚至无情。
而与女子同样长大的弟弟就不一样,有了绿卡可以在国外生活了,但依然选择回到陈伯身边工作生活,嘘寒问暖。
从另一方面说明,高学历不等于高人品,陈婶临走时还在牵挂远在异国他乡的女儿,而女子如此作为是否对得起陈婶?
信息来源:新浪热点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