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甘肃省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下称《规定》)。
其中有几条内容,引起了人们关注。
第四条 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场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妨碍其安全秩序。
医务人员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妨碍医务人员的工作和生活,不得威胁、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不得侵犯医务人员人格尊严。
第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在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设立警务室(站),配备必要警力;尚不具备条件的二级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在周边设立治安岗亭(巡逻必到点)。
《规定》明确了7项妨碍医院安全秩序和医疗规程的行为。
· 恐吓、威胁医务人员,干扰医务人员正常工作和生活,扰乱医院秩序;
· 对医务人员侮辱、诽谤、殴打等;
· 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 非法占用、损毁医院病房、财物;
· 非法携带禁止、限制物品进入医院;
· 借医疗纠纷故意扩大事态,在医院及周边违规停尸、设灵堂、摆放花圈、阻塞通道、围堵医务人员、聚众滋事等;
· 其他威胁、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务人员人格尊严、扰乱医院安全秩序的行为。
伤医事件多发
给医务人员带来巨大的身心伤害
近年来,伤医事件时有发生。最高人民法院曾统计,2019年—2020年4月,各人民法院共计一审审结杀医、伤医、严重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等涉医犯罪案件159件,判决生效189人。根据2016—2020年139起伤医事件的公开报道,共有180位医护人员受害,包括医生135人,护士45人。其中,16位医生失去了生命。
一篇发表在《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的论文显示,在2020年,有54.0%的医院从业人员至少目睹过一次暴力伤医事件,其中目睹暴力伤医事件次数多于3次的占16.4%。目睹暴力伤医事件会对其心理产生一定影响,其中占前4位的分别是在工作中更加小心谨慎(占72.2%),工作热情下降(占71.6%),产生郁闷、焦虑、愤怒等不良情绪(占61.0%)和想改行(占52.6%)。
此外,这种负面认知会减弱医院从业人员职业认同感,研究发现,在目睹暴力伤医事件的医院从业人员中,有77.7%的人员不希望子女从医。
出台《新规》,旨在保护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
面对如何现状,甘肃省近日出台新规,旨在更好地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以便让他们安心实施诊疗活动。《规定》强调,公安机关应当在医院安全秩序管理中履行督促医院建立安全防范系统;对发生在医院的110警情和刑事、治安案件第一时间出警、受理。
同时,医院应当根据医院规模、病床数、日均门诊量等实际情况,按照规定标准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及相应器械和装备,对门诊、住院部区域开展安全巡查,对急诊等重点区域进行24小时安保值守。医院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及时制止对医务人员的辱骂、威胁、恐吓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应警示行为人离开现场,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预防暴力伤医,治标还需治本
为保护医护人员安全,设置警务室(站),配备必要警力,是积极的防控措施。
但治标还需治本,我们需要探求伤医的根源。
一项调查分析了近5年相关伤医报道,结果显示伤医前3位的原因为:患者或其陪护群体不满治疗过程效果(如患者在治疗过程中感到不适、不满治疗后效果等)、不满治疗方案、不遵守医院规定被制止(如患者插队、吸烟及醉酒闹事)。
针对调查结果显示的伤医原因,我们可采取相关的干预措施。
首先,对于患者,要多科普现代医学的局限性,医学是科学,并非神学,更非玄学。在开展诊疗之前就要事先不断地重复申明,明确告知患者病情情况,让患者提前有心理预期及须知,夸大疗效往往会带来医患纠纷!
其次,对于治疗方案的选择,现代医学更加强调由医生及患者共同决策,而这也是建立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但医生们都很忙,充分的医患沟通需要时间,应着重减少医生工作量并加大培训医生的沟通能力,良好的沟通可减少医患矛盾。
总之,《规定》的出台,对于维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十分必要,而更重要的是要营建良好的医疗环境及和谐的医患关系,这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愿医务人员都能在轻松的环境下行医,而不是每天提心吊胆害怕自己受到伤害!
编辑丨王申冲
审核丨卢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