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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肩负着打击犯罪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职责,其中绝大部分任务落在基层公安机关肩上,实现一线老民警提前退休,不仅是落实从优待警政策的具体体现,也是促进警队内部新陈代谢、提升整体战斗效能的现实需求。鉴于公安民警是和平年代牺牲奉献最多的职业群体,他们经常面临“5+2”、“白加黑”的高强度工作模式,社会各界对从优待警的呼声日益高涨。相较现行的人民警察法,2016年《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在人员管理和职业保障方面做出了新的调整,明确基层一线执法执勤满25年或特殊岗位、艰苦边远地区从警满20年的民警,经个人申请及任免机关批准,可提前退休并享受正常退休待遇。
基层一线民警常年加班,身心承受巨大压力,致使部分民警,尤其是基层派出所、交警队和刑警队的老民警,因长期超负荷工作而积劳成疾。这些老民警在一线岗位上坚守多年,面临体力下降、难以适应高强度工作的问题,有老民警因无法适应夜班工作而出现睡眠障碍。为应对此情况,基层派出所通常会对老民警进行岗位调整,如减少夜间值班或转至窗口、后勤等岗位,并利用他们丰富的经验与耐心指导新警员或处理各类纠纷、求助。同时,部分具有专长的老民警还会参与开设工作室或所内管理工作,成为基层派出所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源,部分优秀老民警甚至会被调往机关单位继续发挥余热。
提前退休对老民警而言是一个复杂的话题,早在2011年就有提议修改《人民警察法》以允许从警满二十年的民警自愿提前退休。然而,并非所有老民警都渴望提前退休,是否提前退休取决于个人的职业生涯规划,特别是那些在50岁左右、从警约25年的民警。一些老民警因身体原因或晋升瓶颈而希望提前退休,以便“二次就业”或寻求更舒适的工作环境,如法医等专业人士可能跳槽至鉴定机构以获取更高薪酬。相反,也有许多老民警对公安工作充满热情,即使面临体力挑战,仍希望延迟退休,特别是在社区工作或拥有特殊技能的“行业能手”,他们能在警队中发挥专家指导作用,为警队保留宝贵的人才资源。
参考《我国警察养老保险制度的待遇、需求与改革》一文的调查数据显示,警察的平均退休年龄为57.41岁,其中男性的平均退休年龄为58.26岁,女性为54.14岁。大部分警察都会遵循法定退休年龄,提前或延迟退休的情况相对较少。然而,男性退休年龄的差异较大,主要受岗位、职务和地区的影响。例如,西部地区的警察平均退休年龄较高,达到60岁;而从岗位来看,警务技术类的退休年龄最低,平均为56岁,警务执法类为57岁,综合管理类则为59岁。相比之下,女性警察的退休年龄差异较小,主要从事户籍、政工、内勤等岗位,退休年龄普遍较为统一。派出所民警平均退休年龄最低,为57岁。
从退休意愿来看,尽管多数警察对于未来是否会提前退休尚不确定,但在职警察中提前退休的意愿却颇为强烈。在法定退休年龄维持不变的情况下,有31.2%的警察明确表示准备提前退休,而持反对意见的仅占29.5%,剩余39.3%的警察则持观望态度。随着延迟退休政策落地,提前退休的意愿进一步凸显,支持率上升至39.1%,反对者减少至25.5%,不确定者占35.3%。不同岗位和层级单位的民警表现出显著差异。相较于综合管理类和警务技术类警察,警务执法类警察更倾向于提前退休。同时,在派出所和县级公安机关工作的警察,相较于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的同行,提前退休的意愿也更为强烈。
目前,警察提前退休的条件与一般公务员相同,均遵循《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然而,鉴于警察职业的高风险性与繁重的工作任务,长期超负荷工作常导致警察身体机能提前衰老。尽管存在提前退休制度,但警力不足的现状及提前退休对退休待遇的影响,使得许多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基层警察仍选择坚持至法定退休年龄。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长缴多得”机制进一步削弱了警察提前退休的意愿,因其会显著降低养老金收益。随着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并对外发布,加之缺乏与警察提前退休相匹配的养老保险待遇保障机制,一线民警提前退休实则难以实现。
一线民警,作为执法前沿的排头兵,直接参与案件办理,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其工作强度与压力不言而喻。当前执法环境面临“案多人少”的严峻挑战,凸显了对民警职业保障的重要性。作为从优待警的具体体现,《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中关于一线执法执勤或特殊岗位民警可提前退休的条款,不仅是公安人事管理体制的重大创新,也是对一线民警辛勤付出的认可与回馈。同时,弹性退休政策的实施,也体现了公安民警退休政策与普通公务员的区别化对待,更加贴合公安工作的特殊性。然而,我们也应清醒的认识到,在延迟退休的大背景下,一线民警提前退休的政策能否真正落地仍面临诸多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