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后,复审是很有必要的,只要你还想要这个商标,那说明这个商标可以给你带来相应的价值。商标注册被驳回之后,可以通过驳回商标复审的方式,继续进行提交申请,让相关部门对申请的原案进行复查审议。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61781432号“辰诚咨询”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商标源于申请人杭州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字号,蕴含着申请人独特的设计理念和寓意,与申请人关联紧密,其作为商标使用完全能够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二、申请商标与各引证商标的构成、字形、含义及呼叫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别,根本不构成近似,更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准予注册。
1、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查询,引证商标1第17620395号“辰诚 CENCENIP”目前处在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其权利状态不稳定,作为本案引证商标效力有待商榷,恳请待引证商标1权利状态稳定后再审理此案。
2、申请商标与各引证商标的构成、整体外观差异极为明显,公众一眼就能区分,根本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不构成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由汉字、英文和图形构成。图形部分为三座山峰与七颗星辰的景象图。商标底部的汉字和英文采用艺术字书写。
引证商标1由汉字和英文构成。采用黑体书写,笔画横平竖直无尖角顿笔,粗细一致。引证商标2由汉字和图形构成。图形位于商标的上方,多条折线和三个圆点组成了三个人聚集在一起互相握手的图案。汉字位于商标的下方,采用黑体书写。
3、申请商标与各引证商标的设计理念(即含义)不同,不构成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字面含义为“发起有关于星辰且十分真诚的询问”。引证商标1含义为“于辰时以坦诚的态度制作出的互联网协议”。引证商标2含义为“数量较多的智者来参加的聚会”。
三、申请商标具有自身独特含义,申请商标的注册完全是申请人出于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善意目的。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61781432号“辰诚咨询”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辰诚咨询”商标被驳回案例,申请商标为组合商标,我司律师从双方的含义、外观、构成等方面进行分析判断,区分了双方的显著性,最终使得申请商标成功通过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