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从女,其本一母也,上古八大姓:姬、姜、姒、嬴、妘、妫、姞、姚,都是女部。中华向以姓为源流,以氏为宗号,氏古唯王公贵族有之。五帝以降,有立功业,建诸侯者,别创氏号,以为姓之支也。
先秦时期,女子称姓,男子称氏,姓别婚姻,氏别尊卑。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姓氏便开始合而为一,由于形式固定下来,子孙可以永久使用,便于形成一脉相传的家族,血统源流线索从此变得更为清晰。
上古八大姓
姓氏还有一个作用,就是别贵贱,姓氏到了别贵贱这里,才是真正的核心了。
黄帝有二十五子,其中十四人有姓,有十二个姓: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嬉、儇、依。这十二个姓事实上是有熊氏的分族,黄帝姬姓,自然姬姓在黄帝后裔里面是最尊贵的,尊卑一下子就显现出来,有姓的有尊卑次序,其他的儿子因没有实力建立自己的族而不能有姓,那尊卑贵贱更加的明了。
人文初祖黄帝这里,尊卑贵贱就已经显现出来,更别说往后了。从既得利益这方面来讲,努力维护尊卑贵贱体系的自然是既得利益人群,而不得利益或者少得利益人群,则大多不太重视这些。
尊贵的人不能太多,太多大家都尊贵,就没有了尊贵的意义,所以周人完善了姓氏体系,提出了大宗小宗的概念。无疑大宗是最尊贵的,所以大宗的大宗是周天子,周天子是天下最大的大宗,天子姬姓最尊贵。天子之子是王子,王子之子是王孙,都是尊贵的,都是姬姓。王孙之子就没那么尊贵了,所以王孙之子都需要别氏,成立新的氏族,那王孙的后裔就不再尊贵了。这样做大大的减少了尊贵人群的数量,让真正尊贵的姓氏继续尊贵下去。所以这里真正重视姓氏的不是大宗,而是众多失去大宗尊贵身份的别氏小宗,所以别氏小宗千方百计的把自己的氏族指向大宗,来显示自己的尊贵。
诸侯相对于周天子来说是小宗,但是相对于诸侯之子公子,诸侯之孙公孙来说,诸侯仍然是大宗。此后的逻辑和周天子大宗小宗逻辑是一样的,别氏小宗仍然会千方百计的把自己的氏族指向大宗,来显示自己的尊贵。
所以在秦之前,姓氏多是用来彰显自己身份血统尊贵的,而且真正重视姓氏的多是别是小宗,有大量的人口基数。
为什么说秦之前、秦之后?是因为秦改变了规则,秦改变的最重要的规则就是不分封!
秦之前,天子分封诸侯,诸侯分封大夫,大宗小宗和姓氏概念意味着可以被分封,也可以依靠姓氏来继承土地等其他的财富资源。
周初,姬姓王子分封保底一个侯国,王孙保底有食邑。诸侯公子保底有食邑,公孙保底有禄田。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利益,得到这些利益无不认为是理所当然顺理成章,得不到的谁人不羡慕?所以在秦之前,姓氏多是用来彰显自己身份血统尊贵的,而且真正重视姓氏的多是别氏小宗,有大量的人口基数。
秦之后,规则变了,侯国和食邑没有了,禄田这种利益太小,也谈不上尊贵,所以秦之后,姓氏附带的利益没有足够的吸引力,姓氏就不再变化了,就没有了大量别氏小宗的出现,新的姓氏就很少了。
这里要注明的是,汉初到武帝,也分封,也实封,但是武帝之后,推恩令之下,几乎没有了严格意义的裂土分封,西晋八王之乱之后,也没有了真正意义上的诸侯王。
秦之后,新的姓氏很少出现的情况下,真正重视姓氏的人群,不再是广泛的多数人群,而是维护既得利益的实权者,天下大宗的皇帝成立了宗正府,这个秦之前不存在的官署,自然也是为了维护大宗的利益。
宗正府为宗正之官衙名。宗正为古代中国秦至东晋朝廷掌管皇帝亲族或外戚勋贵等有关事务之官。秦置,掌皇室亲属。西汉沿置,为九卿之一。汉平帝元始四年(公元4年),改称宗伯。新莽时并入秩宗。东汉时复称宗正。其职务是掌握皇族的名籍簿,分别他们的嫡庶身份或与皇帝在血缘上的亲疏关系,每年排出同姓诸侯王世谱。按汉代八议制的规定,宗室亲贵有罪要先请,即先向宗正申述,宗正再上报皇帝,而后便可得到从轻处置。同姓王犯法,宗正也可参与审理,如西汉时衡山王、江都王等有罪,皇帝曾派宗正协同其他官吏承办这些案件。宗正秩为二千石,有丞。宗正及有丞皆由皇族担任。
皇室如此,以下盖莫如是。
总结一下:
秦之前,同姓宗族之间,都是大宗族长让渡利益,大宗是付出者。所以秦之前,大宗控制利益的流出,姓氏就显得无比尊贵,而且大宗制定的规则让姓氏推陈出新,别氏小宗大量出现,姓氏的数量呈几何倍数增长,重视姓氏有大量的群众基础。
秦之后,以天子为首的同姓宗族大宗,不再是利益的让渡者,演变成大宗集合并分配利益,大宗从单纯的付出者,演变成利益的分配者和重要占有者,姓氏不再尊贵,甚至成为负担。(如汉景帝命梁王刘武拼死抵抗叛军,付出极大的代价,但是不仅所得甚少,甚至最后积郁而死。)秦之后新的姓氏几乎不再出现,大宗占有并分配利益,维持大宗的强大,姓氏也渐渐失去了群众基础,维护姓氏生态的基本是大宗少数人及利益相关者,从此姓氏生态脱离了群众基础,成为了统治方法的一种。